高考農產加工
「農產加工」屬於技術類科之考試,有報考科系之限制,工作內容多為農產品之檢驗、研究性質的技術工作。
分配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其工作內容大致為:
- 辦理田間蔬果農藥殘留檢驗分析及農民安全用藥輔導工作。
- 辦理委託樣品農藥殘留之檢測工作。
分配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花蓮區農業改良場,其工作內容大致為:
- 食品加工試驗研究與示範推廣。
- 作物機能性成分分析及產品研發工作。
分配至國立內埔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其工作內容大致為:
科產產管理、科實習材料及各項物品採購、承辦各項產學合作教育業務、處理專業技術事宜、科實習教學之協助事項、辦理安全衛生管理單位所交付之事項。
農產加工職務分析
本類科係基於食品科技之知能,對農產品之加工製造、貯藏、安全與品質控管及推廣應用等方面,從事研擬、規劃、執行、督導及審核等工作。
- 農產加工相關政策研擬、規劃、執行、監督及管考。
- 農產加工產業輔導及產品行銷。
- 農產品加工技術研發、改進及推廣。
- 加工農產品之研發、製程建立、品質管控及推廣。
- 農產品加工安全管理及相關認驗證之輔導與推廣。
農產加工分發機關
地區 | 分發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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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衛生署、經濟部、財政部等及所屬機關。 |
地方 | 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及鄉(鎮、區、市)公所等地方政府農政、衛生、經建等單位。 |
學校 | 公立學校。 |
農產加工職組暨職系(職務調任說明)
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100年10月31日考試院修正發布)
說明:考取農產加工屬農業化學職系,依公務人員考試法規範,並經佔缺機關及請辦機關同意後,也可調任農林保育職組如下其他職系…等職系。
依照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8條規定,現職公務人員調任,在同職組各職系及曾經銓敘審定有案職系之職務間得予調任。必要時,得就其考試、學歷、經歷或訓練等認定其職系專長,並得依其職系專長調任。考試及格人員得予調任之機關及職系等範圍,依各該考試及任用法規之限制行之。
職組名稱 | 職系名稱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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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林保育 | 農業技術職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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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技術職系 | ||
農業化學職系 | ||
園藝職系 | ||
植物病蟲害防治職系 | ||
自然保育職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