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點醫護網

高考生物技術

為因應快速發展的生物技術,考試院於民國94年設置生物技術職組級職系及生物技術類科,以期帶動我國生物技術產業之發展。設置此項類科時,考量生物技術涵蓋農業、工業、食品、水產養殖、醫學、藥學、環保等範圍,且具有共通之專業知能,如分子生物學、分子免疫學、分子病毒學、生物化學、應用微生物學及生物資訊等、如依附於相關職系中,似難配合其所需專業知能以考選需用人才,故專以設置該職系,惟該職系自設置以來由於該職系職缺僅54個,故並非每年固定招考(97年、99年、100年、102年並未招考)。

高考三級生物技術分配機關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經濟及能源部能源研究所等機關為主,工作內容為生物技術職系相關研發工作。

生物技術職務分析

本類科係基於農業生物技術、醫學生物技術、製藥生物技術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 農業生物技術:含微生物、動、植物之分子育種、種原鑑定、疾病偵測與防治及環境與生物復育等技術,運用基因選殖與轉殖、細胞與組織培養、生化分析、分子生物技術、生物晶片、抗體、疫苗、檢驗試劑、生物反應器、動物試驗及生物資訊等新興生物技術,其涉及基因、組織、器官及個體之生化與基因工程而應用於農業、食品及保育等相關生物科技、生物資訊及產品之研發、生產及產品之監測與管理、相關專利申請、爭議事件處理、技術計價、檢驗與認證標準制定、技術基準規範與法規擬定等。
  • 醫學生物技術:含新醫療及診斷技術,運用基因體系、蛋白質體學、基因選殖與轉殖、細胞培養及融合、生化分析、分子生物技術、抗體、疫苗、檢測試劑、生物製劑、生物晶片、微生物鑑定及動物試驗等新興生物技術,其涉及基因、蛋白質、遺傳、組織、器官及個體等生化與基因工程而應用於臨床醫療及診斷之生物技術、資訊及施行技術之監測與管理、相關專利申請、爭議事件處理、技術計價、檢驗與認證標準制定、技術基準規範與法規擬定等。
  • 製藥生物技術:含中西藥、生物製劑與其原料藥之製劑研發及檢測、中藥材基原、組織、指標成分之鑑定等技術,運用基因體學、蛋白質體學、酵素、生化分析、生物反應器、基因轉殖、細胞培養及融合、組織培養、動物試驗、單株抗體、分子生物技術、微生物鑑定、生物資訊、生物分子結構功能鑑定、檢驗試劑、生物晶片、生醫奈米等新興生物技術發展運用,其涉及基因、遺傳、組織、蛋白質等生化工程而應用於藥物及保健等生物技術、資訊及產品之審核、監測與管理、相關專利申請、爭議事件處理、技術計價、檢驗與認證標準制定、技術基準規範與法規擬定等。

生物技術分發機關

地區 分發單位
中央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經濟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中榮民總醫院、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民總醫院、駐法國代表處科技組。
學校 國立中興大學、國立陽明大學、國立臺灣大學等。

生物技術職組暨職系(職務調任說明)

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100年10月31日考試院修正發布)

依照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8條規定,現職公務人員調任,在同職組各職系及曾經銓敘審定有案職系之職務間得予調任。必要時,得就其考試、學歷、經歷或訓練等認定其職系專長,並得依其職系專長調任。考試及格人員得予調任之機關及職系等範圍,依各該考試及任用法規之限制行之。

說明:考取生物技術屬生物技術職系,依公務人員考試法規範,並經佔缺機關及請辦機關同意後,可調任生物技術職組各職系

職組名稱 職系名稱 備註
生物技術 生物技術職系
  1. 本職系與檢驗職組各職系視為同一職組,現職人員得相互調任。
  2. 本職系與經建行政職系視為同一職組,但以本職系現職人員單向調任為限。

想瞭解高點醫護相關課程,

請填妥下列相關資料,服務人員將儘速與您聯繫。

詢問類科: 上課方式: 詢問班別:

詢問課程內容:

姓名: 電話: Email:

本人同意高點‧知識達公司及其關係企業與合作對象,得直接或間接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驗證碼 按一下重取驗證碼 (請區分大小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