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考試/護理師國考
項目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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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日期 |
第一次護理師考試:112.10.17(二) - 112.10.26(四) 第二次護理師考試:113.04.09(二) - 113.04.18(四) 第三次護理師考試:113.08.30(五) - 113.09.05(四) |
考試日期 |
第一次護理師考試:113.02.03(六) - 113.02.05(一)【電腦化測驗】 第二次護理師考試:113.07.27(六) - 113.07.29(一) 第三次護理師考試:113.11.10(日)【電腦化測驗】 |
應考資格 |
附註:102年6月1日以後畢業之應考人,基本護理學實習、內外科護理學實習、產科護理學實習、兒科護理學實習、社區衛生護理學實習、精神衛生護理學實習以及綜合實習等科目加總需達總時數1,016小時。 |
考試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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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 | 每科60分鐘作答。 |
錄取標準 | 平均60分及格且無任何一科零分。 |
考試地點 | 第一次護理師國考:台北、台中、高雄 第二次護理師國考:台北、台中、台南、高雄 第三次護理師國考:台北、台中、高雄 |
※詳細考情資訊依考選部公告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