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點醫護網

調查局特考考試簡介

國家調查員(現已更名為調查官),是法務部調查局的幹員,身負維護國家安全、摘奸發伏的重責大任。三等考試錄取人員須接受一年之不占缺養成訓練,一年受訓期間,除專業課程之學習外,另有柔道、射擊、擒拿術及體能訓練課程;第一階段法律課程結束即投入外勤處站辦案組(肅貪、緝毒、犯防及偵防)實習案件偵辦,掌握犯罪構成要件及程序規定之要領,第二階段國情課程結束即投入外勤處站之據點工作,了解轄區經營之工作重點,掌握轄區之重要狀況。四等及五等考試錄取人員,須接受調查局幹部訓練所半年之不占缺養成訓練,成績及格者,無分男女性別或報考組別,主要從事輔助行政工作與基層調查工作,其中輔助行政工作原則上占個人八成之工作量,並依任務需要機動調配。

調查員受訓結束後未來實際服務地點係以業務需求為最優先考量,再參考訓練成績排名及志願、各單位缺額與人才需求等因素依規定辦理。而分發各外勤處站投入實際工作,除擔任內勤辦案組案件承辦人外,餘分發外勤擔任據點。外勤據點一般以每一鄉鎮配置1名調查員為原則,負責各項工作之完成,有小調查局之稱,集調查局所有工作於一身。分發後工作滿2年始得申請調動至調查局其他單位,惟仍須視各單位之缺額及需求狀況而定,故實際服務地點不確定性較高。

法務部調查局以調查人員特考為晉用人員之唯一管道,調查官屬於挑戰性較高的工作。因此,考試除了筆試、口試外,還需要通過體能訓練,不過也別太過擔心體能測驗這道關卡,通過筆試的人,通常都能順利通過體能測驗(體測受測內容請詳閱「成績計算」)。受訓期間,三等每月待遇約4萬6225元、四等3萬6275元,結訓分發後薦任六職等敘薪約7萬元,服務第3年,薦任七職等敘薪約8萬5000元,服務第5年,薦任八職等敘薪約9萬5000元,另享有「據點工作費」、「辦案獎金」等福利,比一般行政人員高出許多。

調查局特考職務分析

調查局之工作內容主要分為國情及案件偵辦二大區塊,為國內唯一之情報及治安機關,國情業務,依蒐情要項,蒐集影響國家安全及國家重大利益之事項;案件偵辦則依組織職掌,區分為肅貪、查察賄選,毒品查緝(主要鎖定國際走私毒品集團偵辦,以期挖根、砍幹之澈底瓦解毒品走私集團),重大經濟犯罪之偵辦(掏空公司資產、內線交易股市犯罪及重大影響國計民生案件之偵辦),偵防案件主要針對危害國家安全諜報案件之偵辦等。

調查官之工作,具有挑戰性及獨立自主性,分為:

  • 內勤案件:承辦人接獲線索(民眾檢舉、機關函查、據點蒐報等),即著手研析構成要件之證據蒐集方向,除向有關機關調券研析、資金脈絡清查外,另視案情實施通訊監察(監聽),行動蒐證(跟監),掌握犯罪證據後,執行搜索、約談偵辦,協助檢察官聲押重要犯罪嫌疑人。
  • 外勤工作:機動靈活,為完成任務,在法令規範內,各顯神通,透過人脈之建立,掌握轄區狀況,發掘案件線索,配合內勤發動案件偵辦,對於好交友及交遊者,提供一增廣見聞、豐富閱歷、充沛人脈及充分揮灑之空間,可謂集「關公」及「公關」於一身之工作。
  • 調查員除擔任內外勤工作外,並有外派歷練之機會,在服務滿5年後即可參加遴選,擔任法務秘書(安全官),依外交部外館人事需求派駐,除獲得海外工作經驗外,並比照領取外交人員之優渥待遇。另亦可請調財政部國稅局及關務署,擔任稅務監察及關務督察工作,除嫻熟稅務稽徵相關法令及邊境管制查緝實務作業外,並從事稅務員及海關關員違法犯紀及中介舞弊(代書及報關行等)之案件發掘與偵辦。

一、調查局分發原則

  • 調查局分派工作,原則上會多方考量單位需求與工作調配狀況、當事人專長、特質、意願等諸多面向,兼顧個別差異與工作目標。惟錄取人員必須服從命令,接受安排歷練調查局職掌之各項工作,未來實際服務地點係以業務為最優先考量,再參考訓練成績排名及志願、各單位缺額與人才需求等因素依規定辦理,非可完全自由選擇承辦業務。
  • 至於分發單位,依工作性質及任務需求區分,大致可分為「外勤據點工作」及「內勤指導業務」兩大類。

二、外勤據點工作

原則上新進調查人員無分男女性別,須全數分發至全省(含山地、離島等偏遠地區)各外勤處站,擔任至少2年之外勤第一線工作歷練,將自身專業運用於調查工作上,主要工作項目如下:

  1. 外勤據點工作:全盤掌握所分配轄區之狀況,進行有關國家安全、貪污瀆職、賄選查察、毒品防制、經濟犯罪等情報資料之蒐集及案件線索之發掘。
  2. 案件調查工作:包括前期蒐證、案件執行之規劃、詢問、搜索、跟監、守候、拘提、逮捕、借提、還押、通訊監察、調查書類製作及協助公訴蒞庭等調查蒐證作為。

三、內勤指導業務

分發外勤處站擔任據點工作歷練滿2年後,原屬資訊、電子、醫化鑑識等人員,歸建相關專業單位服務,其他類組人員亦得依局本部業務需要,申請調任相關專業內勤單位服務。相關業務單位之工作重點約略如下:

調查工作組 包含國家安全維護處、廉政處、經濟犯罪防制處、毒品防制處、洗錢防制處、國內安全調查處、保防處、國際事務處、兩岸情勢研析處、諮詢業務處及各行政支援單位等。
醫學鑑識組
化學鑑識組
鑑識科學處
  1. 化學鑑識科,設「濫用藥物實驗室」。包括毒藥品證物、製造工廠、代謝物等各項鑑定。
  2. 生物鑑識科,設「 DNA 鑑識實驗室」。包括生物跡證鑑定、血緣關係鑑定及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鑑定。
  3. 聲物理鑑識科,設「問題文書鑑識實驗室」。包括紋鑑定、槍彈鑑定、工具痕跡鑑定、爆炸物偵檢及測謊工作。
  4. 文書鑑識科。包括筆跡鑑定、印文鑑定、印刷品鑑定、變造文件鑑定與指紋鑑定。
毒品防制處
  1. 毒品查緝工作之規劃、指導、協調及考核。
  2. 毒品犯罪案件偵查、偵辦之指導及審核。
  3. 與國內及境外緝毒有關機關之犯罪情資交換、協調聯繫、案件合作偵辦。
  4. 獲案毒品處理流程管制及集中保管、銷燬。

【參考資料來源:法務部調查局官方網站 www.mjib.gov.tw

調查局是執法機關,凡事依法行政,依職掌鎖定犯罪目標,蒐集犯罪事證,法律系學生在調查局工作,不論犯罪構成要件之掌握及偵辦程序規定之遵守,有其專業性,在辦案之領域頗受敬重與肯定,就個人而言,離開學校後仍能持續從事法律實務工作,對法律專業能力之精進頗有助益,在調查局工作,對於個人有更上一層樓取得司法官或律師考試之人生規劃者而言,是處於進可攻退可守之優勢,若擔任司法官,除了公務員年資可以累計外,調查局專業領域得以有較深入的認識,若從事律師工作,調查工作所獲得之案件偵辦實務技巧及累積之豐沛人脈,對於律師業務之推展將大有助益,如從事律師業務之後,想轉任司法官,以在調查局服務的薦任公務員資格,即可轉任,因此法律系學生參加調查局工作,不論在工作或人生規劃上,可謂左右逢源而任君遨遊。

調查局每年錄取名額以 「 調查工作組 」 、 「 法律實務組 」 、 「 財經實務組 」 、 「 資訊科學組 」 等類科錄取名額較多也較受矚目,但因各類科所享之薪資福利均相當優渥,故其他包含 「 化學鑑識組 」 、 「 醫學鑑識組 」 、 「 營繕工程組 」 等類科競爭亦非常激烈。

想瞭解高點醫護相關課程,

請填妥下列相關資料,服務人員將儘速與您聯繫。

詢問類科: 上課方式: 詢問班別:

詢問課程內容:

姓名: 電話: Email:

本人同意高點‧知識達公司及其關係企業與合作對象,得直接或間接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驗證碼 按一下重取驗證碼 (請區分大小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