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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醫聯招考試/寒假轉學考/校內轉系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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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校內轉系
  • 寒轉

私醫聯招考試

項目 說明
主辦學校 113年慈濟大學主辦
簡章公告 113年3月29日(五)(簡章下載
報名日期 113年6月4日(二)上午9:00~6月11日(二)下午5:00止
報名方式 一律網路報名(網路填表後,再郵寄或親自送交報名應繳資料)
考試日期 113年8月10日(六)
※凱米颱風影響考試延期
放榜日期 113年8月30日(五)
考試地點

慈濟大學校本部(地址:970 花蓮市中央路三段 701 號)
慈濟大學人文社會學院(地址:970 花蓮市介仁街 67 號)
慈濟科技大學(地址:970 花蓮市建國路二段 880 號)
試場分配表預定於 113 年 8 月 1 日(星期四)慈濟大學網頁公告。

考試科目

二年級:國文、英文、普通生物學、普通化學四科

※三年級各校系皆採兩科,採計科目之組合如下:

  • 英文、國文
  • 英文、普通生物學
  • 英文、普通化學

※於考試期間,若國家發生重大疫情,所有考試相關事宜皆依教育部及國家疫情指揮中心之相關規定辦理。

報考資格 凡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皆可報考:(本考試不受理陸生報考)
  1. 大學學士班畢業(含應屆畢業生)。
  2. 大學學士班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持有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 修業累計滿二個學期以上者,得轉入二年級上學期。
    • 修業累計滿四個學期以上者,得轉入三年級上學期。
  3. 大學二年制學士班肄業學生,修滿一年級上學期,持有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並檢附歷年成績單,得轉入二年級或三年級。
  4. 專科學校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得轉入二年級或三年級:
    • 取得專科學校畢業證書或專修科畢業。
    •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之肄業學生,持有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5. 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通過,持有專科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通過證書,得轉入二年級或三年級。
  6. 符合年滿二十二歲、高級中等學校畢(結)業或修滿高級中等學校規定修業年限資格之一,並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八十學分以上,持有學分證明,得轉入二年級或三年級:
    • 大學或空中大學之大學程度學分課程。
    •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 教育部認可之非正規教育課程。
    • 職業訓練機構開設經教育部認可之專科以上教育階段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 專科以上學校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7. 空中大學肄業全修生,修得三十六學分者,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二年級,修得七十二學分者,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三年級。
  8. 依藝術教育法實施一貫制學制肄業學生,持有修業證明者,依其修業情形屬大學學士班或五年制專科學校,準用第一款及第三款規定。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十三日修正施行後,至一百零二年六月十三日前,已修習第一項第五款第二目所定課程學分者,不受二十二歲年齡限制。

持境外學歷報考者須符合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或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九條辦理。

※ 符合報考二年級及三年級資格者,只能擇一報考。

命題方式 本次考試試題全部採選擇題(各科單選50題、答案4選1、每題題分2分,每題答錯倒扣0.7分,不作答不計分)。
錄取標準
  1. 二年級部分學系分發時僅採計二至三科考試科目,其餘無備註之學系採計四科考試科目。
    三年級一律採計二科。
  2. 本會僅就完成資格審驗且選填志願手續之考生成績進行排序,並依所填志願次第進行分發,額滿為止,不列備取生。
  3. 各校各學系(組)二年級錄取學生,如有二人以上總成績分數相同者:
    • 採計四科學系組,同分參酌比序為「普通生物學」、「普通化學」、「國文」、「英文」。
    • 採計三科學系組,同分參酌比序為「普通生物學」、「國文」、「英文」。

    採計二科學系組:

    • 採計科目「國文、英文」,同分參酌比序為「國文」、「英文」。
    • 採計科目「英文、普通生物學」,同分參酌比序為「普通生物學」、「英文」。
    • 採計科目「英文、普通化學」,同分參酌比序為「普通化學」、「英文」。
    • 採計科目「普通生物學、普通化學」,同分參酌比序為「普通生物學」、「普通化學」。

    以各比序科目之原始分數高低順序排列,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

  4. 各校各學系(組)三年級錄取學生,如有二人以上總成績分數相同者:
    • 採計科目「國文、英文」,同分參酌比序為「國文」、「英文」。
    • 採計科目「英文、普通生物學」,同分參酌比序為「普通生物學」、「英文」。
    • 採計科目「英文、普通化學」,同分參酌比序為「普通化學」、「英文」。

    以各比序科目之原始分數高低順序排列,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

  5. 考生如成績未達最低志願成績標準時,得不足額錄取。

私醫聯招招生考試流程

簡章網路公告免費下載→網路報名→以限時掛號郵寄報考資料→報考資料收件→審核報考資格→考生上網列印准考證→筆試→私立醫學校院聯合招考轉學生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訂定選填志願最低成績標準→補繳審驗「資格證件」→寄發成績單(含志願填報登入密碼)→成績複查→網路志願填報→分發→放榜。

  • 中國醫校內轉系
  • 北醫校內轉系
  • 高醫校內轉系
  • 中國醫學大學校內轉系考試

    項目 說明
    簡章公告 113年3月15日(簡章下載
    報名日期 網路報名:113年7月8日(一)上午9:00~下午5:00止
    報名方式 一律網路報名(網路填表後,郵寄轉系申請表、報名費、書面審查等相關資料)
    考試日期 113年7月21日(日)
    面試日期 113年8月5日(一)
    放榜日期 113年8月15日(四)
    考試科目 自然科學(生物、普化、物理)
    ★僅選填中醫、牙醫、藥學系之申請者需參加筆試。
    熱門類科 中醫系、藥學系、醫放系、醫檢系…
    報考資格
    • 各學系學生如認為所就讀學系與其志趣不合,得於每年暑假依本辦法之規定申請轉系。
    • 學生修業滿一學年以上者,於下一學年開始前,得申請轉入其他學系。惟各學系訂有轉入年級限制與相關規定者,從其規定。
    • 申請轉入中醫學系之學生,限申請轉入中醫學系乙組,於轉入後,依據「中國醫藥大學中醫學院中醫學系學生修讀醫學院醫學系雙主修辦法」之規定不得申請加修醫學系為雙主修。
    • 陸生申請轉系須在教育部當學年度核定招收陸生之系組範圍內辦理,且不得申請轉入低於當學期就讀年級之學制班次
    • 下列學生不得申請轉系:
      一、在本校修業未滿一學年者。
      二、已核准轉系二次者。
      三、正在休學期間者。
      四、二年制在職專班、學士後中醫學系及研究所學生。
      五、延長修業年限者。
    • 轉系學生應向教務處申請,填寫「轉系申請表」經家長或監護人簽章同意後,連同歷年中文成績單乙份及各學系規定繳交之書面審查資料,送教務處審查報名資格。
    命題方式 本次考試試題採選擇題(單選50題,每題題分2分,每題答錯倒扣0.7分,不作答不計分)
    錄取標準
    1. 轉系考試委員會依申請轉系學生之考試成績及所填志願次第進行分發,成績未達委員會訂定之錄取標準可不足額錄取。
    2. 經達核准轉系最低標準之最後一名如有二人以上總分相同者,依各學系訂定之「同分參酌序」順序比較,以分數較高者優先錄取,分數完全相同者,則同時錄取。
    3. 評分項目成績有一項(含)以上為零分者,即使總成績達核准轉系最低標準亦不予錄取 。
  • 台北醫學大學校內轉系考試

    項目 說明
    簡章公告 113年6月7日(五)(簡章下載
    報名日期 113年7月1日(一)上午9:00~7月2日(二)下午5:00止
    報名方式 一律網路報名
    考試日期 113年7月9日(二)
    放榜日期 113年7月19日(五)
    考試科目 英文、普通生物學、普通化學
    熱門類科 醫學、藥學、醫檢、護理...
    報考資格
    1. 本校大學部(不含學士後班次)在學學生認為所讀學系與本人志趣不合,已修畢一學年及該學系一年級必修科目,且所有成績均及格者。
    2. 轉醫學系、牙醫學系者者:其一年級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二分以上者。
    3. 轉藥學系(含藥學組、臨床藥學組)者:其一年級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者。
    4. 轉其他學系者:其一年級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者。
    5. 重考生外校所修科目成績,不得作為申請轉系審核之依據。
    6. 轉醫學系者,不得降轉;轉其他學系者,可降轉。
    7. 下列學生不得申請轉系:
      1. 核准轉系錄取者。
      2. 正在休學期間者。
      3. 轉學生。
      4. 提高編級者。
      5. 經由本校單獨招收身心障礙生管道之錄取者。
      6. 學士後學制學生。
      7. 應屆畢業生或延長修業年限學生。
      8. 大學甄選入學繁星推薦錄取生(情況特殊者,繳交經學系輔導及學系主任簽核之報告書,報請學校教務會議通過者除外)。
      9. 學期成績處理達退學規範者。
    8. 申請轉系後不得請求撤銷或變更所填之志願,一人不得填寫兩次申請,違者申請不予受理。經錄取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志願或回歸原學系。
    9. 報名前應先自我檢視申請資格,不符申請資格規定者,不予核退報名費。
    10. 轉系生必須認知有修業年限延長之可能性。
    命題方式 筆試試題全部採選擇題(四選一單選題型;每題答錯倒扣四分之一題分)。
    錄取標準
    1. 總成績計算方式:
      一年級學業成績總平均、筆試、面試、術科等各科/項目成績皆以 100 分為滿分。
      各科/項目成績之計算,依學系所訂之採計科目(平均後)按其所佔總成績之比例計算(各科/項目之(平均)分數計算過程若有小數不予去除,成績顯示到小數第四位;如:85.49344 分取至小數點第四位為 85.4934;85.49395 分取至小數點第四位為 85.4939 分),各科/項目之(平均)分數再乘以各項所佔比例後之分數為該項目得分(僅顯示小數點後三位)。前列各項目得分之和即為總成績,總成績取至小數第二位,小數第三位以後四捨五入。(如:79.49385分取至小數第二位為 79.49 分;79.49643 分取至小數第二位為 79.50 分)。
      1. 醫學系之考試項目含筆試及面試,分別佔總成績百分之七十及百分之三十計算;依筆試成績排序後進行招生名額三倍率篩選,達標準者,始具面試資格,並依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比序擇優錄取。
      2. 牙醫學系之考試項目含筆試、術科及面試,分別佔總成績百分之六十、百分之二十及百分之二十計算,並依筆試成績排序後進行招生名額三倍率篩選,達標準者,始具術科及面試資格,並依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筆試成績、術科成績、面試成績比序擇優錄取。
      3. 藥學系(含藥學組、臨床藥學組)考試項目為筆試,占總成績百分之百,依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筆試科目普通化學、普通生物學、英文成績比序擇優錄取。
      4. 除上述以外之其他學系,考試項目含一年級學業成績總平均(結算時間同申請資格,取至小數第四位,小數第五位以後四捨五入)及筆試,分別各佔總成績百分之五十計算。總成績相同時依筆試成績總平均、一年級學業成績總平均比序擇優錄取。
    2. 按各學系總成績高低排定先後順序,由本校招生委員會決定各學系最低錄取標準、錄取名額及錄取榜單,並報請校長核定。
    3. 成績未達各學系之最低錄取標準時,採不足額錄取。
  • 高雄醫學大學校內轉系考試

    項目 說明
    簡章公告 113年4月15日(簡章下載
    報名日期 113年6月28日(五)上午9:00~7月3日(三)中午12:00止
    報名方式 網路登錄填表報名及上傳資料
    考試日期 113年7月13日(六)
    上午:牙醫系、藥學系筆試;
    下午:牙醫系美工術科考試
    面試日期 113年7月15日(一)~7月17日(三)
    藥學系面試:113年7月24日(四)
    放榜日期 113年8月8日(四)
    考試科目 普通化學、普通生物學、英文
    熱門類科 牙醫、藥學、醫檢、放射...
    報考資格
    1. 轉系以一次為限,並須完成轉入學系規定之畢業條件,方可畢業。
    2. 申請轉系每人最多報名兩個學系志願,報考學系組的志願序以輸入報名資料存檔順序為主,第一筆存檔為第一志願;第二筆存檔為第二志願。申請轉系後不得請求撤銷或變更所填志願。
    3. 下列學生不得申請轉系:
      1. 修業未滿一學年者。
      2. 已核准轉系錄取者。
      3. 延長修業年限者。
      4. 正在休學期間者。
      5. 二年制在職專班學生。
    4. 經核准轉系學生,不得再行請求回原系肄業。
    5. 申請轉系學生學年成績以教務處公告第一、二學期成績為準,暑修通過之科目學分不列入報考資格審查。
    錄取標準 牙醫學系
    1. 考試科目(普通生物學、英文、素描)有任何一科零分及未達均標者(均標為全體考生成績之平均),不得錄取。
    2. 同分參酌順序:1.美工術科 2.普通生物學3.英文。
    3. 本學系實施擋修制度,轉系生若未能於四年級結束前完成應修課程,應有延畢之準備。
    4. 成績未達錄取標準者,可不足額錄取。
    藥學系
    1. 參與口試名額依筆試成績排序,以當年度錄取名額的 2 倍為限。
    2. 同分參酌順序:1.口試 2.英文 3.普通生物學 4.普通化學。
    3. 口試成績未達 70 分者,不予錄取。
  • 中國醫寒轉
  • 中山醫寒轉
  • 北醫寒轉
  • 長庚寒轉
  • 慈濟寒轉
  • 高醫寒轉
  • 中國醫學大學寒假轉學考

    項目 說明
    簡章公告 113年10月16日(三)(簡章下載
    報名日期 113年11月14日(四)~11月29日(二)
    報名方式 一律網路報名(網路填表後,再郵寄或親自送交報名應繳資料)
    考試日期 114年1月12日(日)
    放榜日期 114年1月23日(五)
    考試科目 生物、普化、英文
    熱門類科 藥學、護理、醫檢、營養、物治、中資
    報考資格 凡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皆可報考(本考試不受理陸生報考轉學生考試):
    1. 大學畢業持有畢業證明書者。
    2. 大學學士班肄業學生修業累計滿三個學期以上者,持有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3. 大學二年制學士班肄業學生,修滿一年級上學期,持有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4. 專科學校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取得專科學校畢業證書或專修科畢業。
      •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之肄業學生,持有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5. 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通過,持有專科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通過證書。
    6. 符合年滿二十二歲、高級中等學校畢(結)業或修滿高級中等學校規定修業年限資格之一,並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八十學分以上,持有學分證明:
      • 大學或空中大學之大學程度學分課程。
      •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 教育部認可之非正規教育課程。
      • 職業訓練機構開設經教育部認可之專科以上教育階段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 專科以上學校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7. 空中大學肄業全修生,修滿54學分,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二年級。

    依藝術教育法實施一貫制學制肄業學生,持有修業證明者,依其修業情形屬大學學士班或五年制專科學校,準用第一項第二款及第四款規定。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十三日修正施行後,至一百零二年六月十三日前,已修習第一項第六款所定課程學分者,不受二十二歲年齡限制。

    轉學考生報考轉學考試,依原就讀學校及擬報考學校之雙重學籍規定,擬於轉學錄取時選擇同時就讀者,得僅檢附歷年成績單。

    命題方式 本次考試試題全部採選擇題(各科單選50題、答案4選1、每題題分2分,每題答錯倒扣0.7分)
    錄取標準
    1. 招生委員會依考生成績進行排序,並依所填志願次第進行分發,額滿為止,不列備取生。
    2. 各學系(組)錄取生,如有二人以上總成績分數相同者,依序以「普通生物學」、「普通化學」、「英文」科目之原始分數高低順序排列,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
    3. 考生選填之學系採計科目有零分或缺考,即不予以該學系志願分發。

    中國醫寒轉招生考試流程

    簡章網路公告免費下載→網路報名、填選志願表→郵寄報考資料→報考資料收件→審核報考資格→考生上網列印准考證→筆試→寄發成績單→成績複查→志願分發→放榜。

    ※請審慎選填志願,完成填寫志願單寄出後,即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更改志願。

  • 中山醫學大學寒假轉學考

    項目 說明
    簡章公告 112年10月24日(二)(簡章下載
    報名日期 112年12月13日(二)上午9:00~12月25日(日)下午3:00止
    報名方式 一律網路報名(網路填表後,再郵寄或親自送交報名應繳資料)
    考試日期 113年1月14日(日)
    放榜日期 113年1月19日(五)
    考試科目 普通生物學、英文
    熱門類科 護理、醫檢、物治、職治、語聽、營養、視光
    報考資格 凡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皆可報考:
    1.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境外大學肄業生,修業累計滿三個學期以上者。
    2.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境外大學二年制學士班修滿一年級上學期以上者。
    3.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或專修科畢業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境外專科以上學校。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以專科畢業同等學力報考:
      • 取得專科學校畢業證書或專修科畢業。
      •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之專科肄業生。
    4. 持有專科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通過證書。
    5. 年滿二十二歲、持有高級中等學校畢(結)業證書或已修業期滿者,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八十學分以上,持有學分證明:
      • 大學或空中大學之大學程度學分課程。
      •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 教育部認可之非正規教育課程。
      • 職業訓練機構開設經教育部認可之專科以上教育階段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 專科以上學校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十三日修正施行後,至一百零二年六月十三日修正施行前,已修習第五目課程學分者,不受二十二歲年齡之限制。
    6. 空中大學肄業全修生,修滿五十四學分者,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二年級。
    7. 依藝術教育法實施一貫制學制肄業學生,持有修業證明者,依其修業情形屬大學學士班或五年制專科學校,準用第一至第三目規定辦理。
    命題方式 本次考試試題全部採選擇題(各科單選50題、答案4選1、每題題分2分,每題答錯倒扣0.7分,不作答不計分)
    錄取標準
    1. 各科均以100分為滿分,總分為200分。
    2. A組考生,考試成績達分發標準,本校招生委員會依考生成績進行排序,並依所填志願次序進行分發,額滿為止,不列備取生。
    3. 各學系(組)錄取生,如有二人以上總成績分數相同者,依下表所列科目之原始分數高低順序排列,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

    中山醫寒轉報考A組考試流程

    簡章免費下載→網路報名→以限時掛號郵寄報考資料及考生志願單(志願數至多15個)→報考資料收件→審核報考資格→考生上網列印准考證→筆試→寄發成績單→成績複查→本校招生委員會訂定選填志願最低成績標準→放榜。

    ※請審慎選填志願,完成填寫志願單寄出後,即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更改志願。

  • 台北醫學大學寒假轉學考

    項目 說明
    簡章公告 112年11月10日(五)(簡章下載
    報名日期 112年12月11日(一)上午9:00~12月18日(一)下午6:00止
    報名方式 一律網路報名
    ★考生一人僅可報考一個學系組。
    面試日期 113年1月15日(一)詳見各學系報考相關說明
    考試日期 113年1月16日(二)
    放榜日期 113年1月26日(五)
    考試科目 生物、普化、面試
    熱門類科 藥學、呼吸治療、護理、保健營養...
    報考資格 凡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皆可報考:
    1.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境外大學學士班畢業(含應屆畢業生)。
    2.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境外大學肄業生,修業累計滿三個學期以上者(休學期間不列入計算)。
    3.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境外大學二年制學士班肄業學生,修滿一年級上學期(休學期間不列入計算)。
    4. 專科學校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1. 取得專科學校畢業證書或專修科畢業。
      2.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之肄業學生。
    5. 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通過,持有專科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通過證書。
    6. 符合年滿二十二歲、高級中等學校畢(結)業或修滿高級中等學校規定修業年限資格之一,並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 80 學分以上,持有學分證明:
      1. 大學或空中大學之大學程度學分課程。
      2.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3. 教育部認可之非正規教育課程。
      4. 職業訓練機構開設經教育部認可之專科以上教育階段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5. 專科以上學校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7. 空中大學肄業全修生,修滿54學分,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二年級。

    ※依「藝術教育法」實施一貫制學制肄業學生,持有修業證明者,依其修業情形屬大學 學士班或五年制專科學校,準用上述第一項第二款及第四款規定。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十三日修正施行後,至一百 零二年六月十三日前,已修習第一項第六款所定課程學分者,不受二十二歲年齡限制。

    (一)依據「大學辦理招生規定審核作業要點」規定:公費生及有實習或服務(服役)規 定者(如師資培育公費生、軍警院校生、現役軍人、警察等)能否報考,須自行依 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大學畢業生役男因體位變更複檢判定體位結果為戊等者,在未確定可免服兵役或 可以緩徵前,不得報考大學轉學考試及學士後各學系之招生考試

    (三)陸生不得報考(含在臺就讀之陸生),但非以就學事由已在臺取得合法居留身分者,不在此限。

    (四)境外學歷報考者:

    1. 持教育部採認之國外學士學位報考者,應符合「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
    2. 持教育部認可之大陸地區學士學位報考者,應符合「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
    3. 持香港或澳門學歷報考者,應符合「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之規定。

    ※以上持境外學歷報考者,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填寫境外學歷切結書,簽名後掃描成 PDF 檔上傳至報名系統並將正 本於報名截止前寄繳至本校教務處招生組(以郵戳為憑)。

    ※錄取生其國外、香港澳門或大陸等學歷經本會查驗、查證後,若不符規定者,未入學者取消錄取資格,已入學者開除學籍,且不核發任何學歷證件。注意:

    1. 考生所填寫及報考資格之認定,概以網路輸入及上傳資料為依據,若錄取後經查驗與報名系統輸入及上傳資料不符、偽造、假冒、塗改等情事,一經查明,未入學者取消錄取資格,已入學者即開除學籍,亦不發給任何修業證明。如畢業後始發覺,則勒令繳銷畢業證明,並公告取消畢業資格,上述行為如係有刑責或損及他人權益者,本校不負驗證責任。
    2. 以外國學生、僑生、香港、澳門居民報考者,應另依身分別符合教育部「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之相關規定;本校招生委員會核發之錄取通知書並不保證取得來臺簽證,各項入出境簽證手續,請自行依有關法令規章辦理。
    命題方式 筆試考試試題全部採選擇題,每題答錯倒扣四分之一題分,不作答不計分。
    錄取標準
    1. 筆試各科均以 100 分為滿分。筆試成績之計算:以各科成績加總平均後乘以所佔比例之分數為其成績。
    2. 書面審查資料及面試成績以 100 分為滿分;其成績之計算,以各委員之給分加總平均,再乘以所佔比例後之分數為該項目之成績。
    3. 面試成績平均未達 60 分者,總成績雖達錄取標準,均不予錄取。
    4. 本校招生委員會依學系分則內所訂之書面審查資料成績、面試成績與筆試成績所佔比例核算總成績,總成績如未達錄取標準,得不足額錄取。
    5. 如有二人以上總分相同時,依學系規定之同分參酌順序評比,分數較高者優先錄取。分數完全相同者,則增額錄取。增額錄取時,本校將行文教育部備查。
    6. 本校招生委員會決定最低錄取標準後,依招生名額錄取正取生,得酌列備取生。如正取生有缺額時,以已網路報到之備取生依序遞補,備取生遞補作業截止後仍有缺額者,其缺額不再流用。

    台北醫學大學寒轉招生考試流程

    簡章網路公告免費下載→繳費、網路報名→上傳報考資料→報考資料收件→審核報考資格→考生上網列印准考證→筆試/面試→寄發成績單→成績複查→放榜→正取生網路報到、備取生就讀意願登記

  • 長庚大學寒假轉學考

    項目 說明
    簡章公告 112年11月16日(四)(簡章下載
    報名日期 112年12月11日(一)上午9:00~12月22日(五)下午3:30止
    報名方式 一律網路報名
    ※每位考生僅能擇一登錄「單獨招生」、「醫學院聯招」、「工學院聯招」或「管理學院聯招」填寫報名資料。
    考試日期 採書面資料審查沒有筆試及面試
    放榜日期 113年1月12日(五)
    熱門類科 護理、職能、呼吸、醫放...
    報考資格 凡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皆可報考:
    1. 大學學士班畢業(含應屆畢業生)。
    2. 大學學士班肄業學生修業累計滿三個學期以上者。
    3. 大學二年制學士班肄業學生,修滿一年級上學期者。
    4. 專科學校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取得專科學校畢業證書或專修科畢業。
      •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之肄業學生。
    5. 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通過,持有專科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通過證書。
    6. 符合年滿二十二歲、高級中等學校畢(結)業或修滿高級中等學校規定修業年限資格之一,並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八十學分以上,持有學分證明:
      • 大學或空中大學之大學程度學分課程。
      •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 教育部認可之非正規教育課程。
      • 職業訓練機構開設經教育部認可之專科以上教育階段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 專科以上學校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7. 空中大學肄業全修生,修得五十四學分者,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二年級。

    依藝術教育法實施一貫制學制肄業學生,持有修業證明者,依其修業情形屬大學學士班或五年制專科學校,準用第一項第二款及第四款規定。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十三日修正施行後,至一百零二年六月十三日前,已修習第一項第五款所定課程學分者,不受二十二歲年齡限制。

    持境外學歷報考者,須符合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或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九條規定。

  • 慈濟大學寒假轉學考

    項目 說明
    簡章公告 112年10月23日(一)(簡章下載
    報名日期 112年11月13日(一)上午9:00~12月1日(五)下午5:00止
    報名方式 一律採網路報名,完成網路報名後,將報名應繳資料以限時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交至本校註冊組(限校本部)。
    考試方式 採書面資料審查沒有筆試及面試
    放榜日期 113年1月8日(一)
    報考資格

    (一)凡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可報考各學系二年級第二學期:

    1. 學士班肄業學生修業累計滿三個學期以上者,持有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2. 大學二年制學士班肄業學生,修滿一年級上學期,持有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3. 專科學校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以專科畢業同等學力報考:
      • 取得專科學校畢業證書或專修科畢業。
      •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之肄業學生,持有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4. 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通過,持有專科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通過證書。
    5. 符合年滿二十二歲、高級中等學校畢(結)業或修滿高級中等學校規定修業年限資格之一,並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八十學分以上,持有學分證明:
      • 大學或空中大學之大學程度學分課程。
      •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 教育部認可之非正規教育課程。
      • 職業訓練機構開設經教育部認可之專科以上教育階段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 專科以上學校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6. 空中大學肄業全修生,修滿五十四學分者,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二年級第二學期。

    (二)凡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可報考各學系三年級第二學期:

    1. 學士班肄業學生修業累計滿五個學期以上者,持有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2. 大學二年制學士班肄業學生,修滿一年級上學期,持有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3. 空中大學肄業全修生,修滿九十學分者,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三年級。

    (三)依藝術教育法實施一貫制學制肄業學生,持有修業證明者,依其修業情形屬大學學士班或五年制專科學校,準用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規定。

    (四)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十三日修正施行後,至一百零二年六月十三日前,已修習第一項第五款所定課程學分者,不受二十二歲年齡限制。

    (五)轉學考生報考轉學考試,依原就讀學校及擬報考學校之雙重學籍規定,擬於轉學錄取時選擇同時就讀者,得僅檢附歷年成績單。

  • 高雄醫學大學寒假轉學考

    項目 說明
    簡章公告 112年11月03日(五)(簡章下載
    報名日期 112年11月28日(二)9:00~12月7日(四)15:00止
    報名方式 本招生報名一律經網路登錄填表、繳交報名費及上傳相關報名表件資料(免郵寄紙本),始完成報名手續。
    考試方式 採書面資料審查+面試
    放榜日期 113年1月23日(二)
    熱門科系 醫檢、放射、口衛、公衛、香妝
    報考資格

    凡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皆可報考:

    (一)學士班肄業學生修業累計滿三個學期以上者,持有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並檢附歷年成績單,得申請轉入二年級下學期。

    (二)大學二年制學士班肄業學生,修滿一年級上學期,持有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三)專科學校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1. 取得專科學校畢業證書或專修科畢業。
    2.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之肄業學生,持有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四)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通過,持有專科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通過證書。

    (五)符合年滿二十二歲、高級中等學校畢(結)業或修滿高級中等學校規定修業年限資格之一,並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八十學分以上,持有學分證明:

    1. 大學或空中大學之大學程度學分課程。
    2.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3. 教育部認可之非正規教育課程。
    4. 職業訓練機構開設經教育部認可之專科以上教育階段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5. 專科以上學校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六)空中大學肄業全修生,修滿54學分,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二年級下學期。

    (七)大學學士班以上畢業(含應屆畢業生)。

    依藝術教育法實施一貫制學制肄業學生,持有修業證明者,依其修業情形屬大學學士班或五年制專科學校,準用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三款規定。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十三日修正施行後,至一百零二年六月十三日前,已修習第一項第五款第二目所定課程學分者,不受二十二歲年齡限制。

    轉學考生報考本校轉學考試,依原就讀學校及本校之雙重學籍規定,擬於轉學錄取時選擇同時就讀者,得僅檢附歷年成績單。

※詳細報考資訊請以簡章公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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