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性麻痺(Cerebral palsy,CP)是指在出生前或出生後,因某些因素,使發育中大腦某部分受損,造成以運動障礙為主的神經發展性損傷疾病。一般認為,妊娠週數小於32週或出生體重2500公克以下是CP的危險因子。
雖然CP的腦部損傷並非進行性的,但其功能障礙會隨著患者年齡增加而惡化。由此引發家庭負擔更是難以形容。
CP真正原因仍不是很清楚,但可依受影響的時期,分為下列三種:
出生前 | 因妊娠早期罹患某種疾病(如德國麻疹、帶狀皰疹、感染、基因突變、妊娠糖尿病及妊娠高血壓病)或服用某些藥物所引起。 |
分娩過程中 | 因產程過久、產中感染、早產等因素,惱不無法獲得充分氧氣供應,造成腦部傷害。 |
出生後 | 因腦外傷或因腦部感染、腦炎、腦膜炎等原因,造成腦部出血或缺氧,引起腦細胞損傷。 |
CP主要臨床表現是自主動作控制與協調(coordination)障礙之外,因受損部位的小差異,可伴有不同程度的語言、聽力、視力等方面障礙,有些還會出現癲癇。隨著年紀增長,這些功能障礙會越來越明顯。包括:
肌張力異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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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作型態異常 | 姿勢改變或動作時調節不良與不穩,一些原始反射也過度增強,肌力不足與肌張力增強等現象,使動作型態不穩 |
運動功能障礙 | 依照肌肉控制困難障礙的嚴重程度,分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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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統合障礙 | 觸痛覺及本體感覺可受到影響 |
智能不足 | 大多伴隨智能不足及認知上障礙,但少數不受太大影響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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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CP患者上述障礙,日常生活中會遇到一些難題:
餵食困難 | 因感覺統合障礙、頸部肌張力過強,或吞嚥肌協調不良所致,日後易引起營養不良。 |
發展遲緩 | 因感覺、動作、認知等各方面障礙,使其在動作、語言、生活自理各方面發展速度低於正常兒童。 |
續發性問題 | 骨骼變形、關節攣縮、情緒控制、行為等問題。 |
一、CP依照腦部受損的型式,可分為以下幾型:
痙攣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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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動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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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直型 | 四肢肌張力雖高,但不會因肢體變化速度大小而產生張力大小的變化,此與痙攣型不同處 |
協調不良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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顫抖型 | 頭部或四肢有細微的非自主性晃動 |
低張力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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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型 | 同時呈現上述幾種不同症狀,大多是痙攣及徐動同時出現 |
二、CP若依照肢體受影響部位不同,區分為:
單肢麻痺 | 一個肢體麻痺 |
半身麻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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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邊麻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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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肢麻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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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腦組織受傷後不會再生,故CP無法治癒,只能減輕動作障礙,預防關節孿縮所造成肢體畸形;此外,加強患者情緒控制與社會適應。
<103-2-68> 下列有關腦性麻痺的敘述,何者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