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年司法官 ,李巧菱 東吳法研所,考場老將在高點也能戰勝,高點建國醫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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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場老將在高點也能戰勝
考取類科:89年司法官
考取學員:李巧菱 東吳法研所
摘要感言
歷經兩次律師、四次的司法官考試,我對於落榜的辛酸及考試所帶來的龐大壓力,早已瞭若指掌,在痛定思痛之餘,我也練就一套對抗沮喪和壓力的功夫,並藉由實力的提升來不斷增強對自己的信心。   
既然選擇參加考試,當務之急是找到適合自己的讀書方法,從86年7月到89年10月的三年,正是我追尋適合之讀書方法的漫長過程,由於身邊總有親友陸續上榜,可以師法的對象不虞匱乏,我發現他們除了追求徹底的瞭解之外,成功的共通要素是:抱著破釜沈舟的決心過著半隱士的生活、減少漫無目的談天、勤翻法條以輔助或取代背誦、不斷演練考古題。


各科門檻分數要拿到!

於是準備各科的時間,應依配分比例來調整,切莫抱著「截長補短」的想法,即使是拿手的科目,在難易未知的情形下,貿然假設可以拿到幾分來彌補較弱的科目其實非常危險!不管有幾科較弱的科目,都應要求每一科都要拿到門檻分數,如果不幸落榜,可以透過複查得知每題的分數,從中檢討應改進的方向。
以下就是我的各科準備方法:


民法:
我嚴格要求自己把握住總則、物權、身分法之分數,因此精力集中在這三部分,債編因為最熟,故以研讀自己整理的筆記及熟悉法條為主。

刑法:
應特別注意每一個觀念下,每位老師用語的異同及其定義,以此為根基建立體系表。

民訴:
駱永家老師的題目方向多集中在共同訴訟、舉證責任、爭點效、參加訴訟類型、人事訴訟。而邱老師的分數則不好拿,多數人的問題在不知如何答題。我認為邱師學說並無速成之道,不僅要熟悉老師在研討會中的發言,更重要的是應從其上課的共筆下功夫,其隨堂發的參考書目更是寶典,兩者相輔相成之餘,應掌握邱師一切以全體國民之利益為最高考量的原則,如:關於個人利益之考量的程序選擇權、最惠待遇原則、訴訟標的相對論;關於全體利益的訴訟集團現象、突襲之防止。將以上所列諸法理標準予以具體化,即是解題的最高指導方針。

應試技巧少不了!

考卷發下來後,不要再想「記憶模糊、怎麼辦」,此時最重要的是,想辦法讓閱卷者知道你非常認真,更不能有放棄任何一題的念頭。

我在拿到題目後,會先把七面答案卷均分四等分,再花10~15分鐘審題,並依有把握的程度決定答題順序,一旦下筆就嚴格掌握時間及份量。提醒你,審題時應先判斷答題方向:如果沒有爭議、一望即知其結論,在標題之下先點出結論;若須分點討論各種情形,則務必使標題可以點出爭點之所在,又能兼顧論理的先後順序。不管是哪一種都要先寫前言,其中除了定義相關概念,更要點出爭點之所在。即使碰到沒有把握的題目,也可以透過下定義、援引相關法條、假設爭點所在的過程,演繹出肯定說、否定說與折衷說,如此一來,雖不中亦不遠矣了,這也是考生所應具備的基本應試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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