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年基特北區三等地政榜眼、92年高考地政、92年普考地政|,彭佳姿,科班生經名師加持,更快勝出!,高點建國醫護網
高點醫護網
科班生經名師加持,更快勝出!
考取類科:92年基特北區三等地政榜眼、92年高考地政、92年普考地政|
考取學員:彭佳姿
摘要感言
92年基層特考「地政」北區三等成績單:
土地法規與土地登記55民法43土地利用69土地估價76
土地政策62國文54土地經濟學66中華民國憲法90
我是本科系畢業,也曾經為報考研究所準備過相關科目,決定報考公職,會選擇高上,本來是抱持速食及衝著老師們猜題精準,而姑且一試。不過,隨著老師們在台上講得精彩,有系統、有組織的呈現內容,台下的我聽得過癮,也漸漸將過往所學零碎的印象,重新組裝、整合起來。除佩服幾位老師展現出高人一等的歸納、演繹能力及對課程內容的熟悉應用,也常讓我在準備考試的過程中,不知不覺複製他們的經驗,重新審視自己的唸書方式。

正面思考、高效準備
老實說,心思並不縝密的我,在準備考試過程中,並沒有詳細的讀書規劃、沒有設定時間表或是勤做模擬試題演練,只是不遲疑自己的選擇,要自己再三熟記內容,靠著以下信念和方法,一心一意希望榜上有名,終於能如願所償。

基本動作先做好:選擇適合自己的讀書環境,儘量優先考慮圖書館、K書中心、自修教室等比較有讀書氣氛的地方,養成規律的作息,要有充足的睡眠,學習才會有效率;保持健康的身心狀態,為自己準備一些維他命,並尋找抒解壓力的管道。
確立目標、專心一致: 確定為何而努力?為了避免一時的意志力薄弱,不妨設定幾個目標,像我在徬徨時,就告訴自己一定要為兩個女兒考上。再者,保持開朗的心情,告別煩惱或不安,有時必須暫時拋開人際關係。不要讓低迷的心情引起不安,無法集中精神時,幾口深呼吸,保持精神的集中。逼迫自己長時間坐在書桌前是不必要的,唸書講求效率,時間長不一定能保證得高分。瑣碎的事情可以先記錄下來,找一天一併處理完。
正面思考: 準備的過程,要對自己有信心,常常用「絕對沒有問題」這類字眼,催眠自己;99%相信自己會考上,剩下的1%呢,安慰自己,就算考不取,將來在工作上,也能受用無窮。
閱讀方法: 先快速、大致瀏覽、掌控關鍵的地方即可,先不拘泥於細節,一次次加深、加多,一旦有了基本概念,自然能曉得接著該看什麼!不要一字一句的看,要一個段落→一整章節看,才會養成組織、歸納的習慣。一整個章節看完後,再從頭快速瀏覽,可強化記憶。除了圖形、計算題外,我不贊成一邊背、一邊在紙上動手跟著寫,因為寫的速度太慢,會讓你的看書、思考速度停頓,只要在讀完一段落時,闔起講義、課本,能夠寫出大致輪廓的話,應該就足夠了。
記憶和思考相輔相成: 前輩總會說,考試不能靠死背,可不要以為完全不用背。思考的基礎就是記憶,如果沒有基礎,不易想出任何結果,得不到新的思考內容。記住,記憶的訓練是思考的過程,建立記憶的心像,較容易理解。然而,大部分的記憶是短暫的,透過思考才能深刻,背誦後,就要努力思前想後,內化成自己的東西,答題時才能運筆自如。
選擇用書: 因為時間有限,我完全是以高上的教材為主,只有遇到不懂的地方,在試著多讀幾次後,仍不瞭解時,就去翻閱以往學校的教科書,設法把來龍去脈搞清楚,並註記在講義中。另外,我並不會一遇到問題,就急著求助,先想清楚自己的問題所在,再去請教老師,如此收獲較多。
作題技巧:
承先啟後,要有簡單的前言(也可以先空二行,等內文寫完再寫)。
內文層次要分明,針對問題,先提及最重要的,前後有關聯,同類型的答案,順序應接近。
答題要有連貫性,不能前後矛盾。
碰到沒有明確標準答案的題目,千萬太快陷入問題中,由正反面論述,由問題再帶出問題,再寫出幾個可能的解決之道。
各科準備要領
土地法規與土地登記:重記誦、歸納和比較相關性的內容,可搭配準備高普考一試(選擇題)的方式,提高對於主詞、標的、對象、意義、特性、數字的敏感度。
民法: 範圍廣泛,多偏向實例題,考前多熟悉重要法條,面對考題時,較不易慌亂。
土地政策與土地利用: 範圍廣泛,準備較辛苦,不過,基層特考考完接著再高考時,我換了種一心態,用欣賞的角度「看」講義,遇到不錯的句子,就刻意記下來,這樣一來,覺得輕鬆多了。
土地經濟學與土地估價: 聽了兩輪,第一遍只跟著老師的步調上,聽第二遍時,不僅再加深印象,並且要求自己清楚瞭解整個推導的關鍵、過程。同時,重覆在心中唸關鍵字,跟著老師畫圖形、寫公式。另外,我覺得較重視數理的科目,思考的速度要緊湊、容易前後連貫、觀念清晰。再者,藉著理解圖形和公式由來,可以維持高效率的記憶。
憲法: 除基本內容應掌握外,相關的大法官解釋文所闡述的觀念亦是考試重點。
最後,叮嚀大家,不要錯過總複習課程,可以幫自己再一次有系統的組織、強化、彙整觀念。準備公職考試的過程中,總讓人煎熬難耐,堅定心志,就會唸得愈來愈順暢,記得:先難後易、收成在後,與您共勉之。


  • 1

  • 2

  • 3

  • 4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