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感言:
Q: 您的背景及選擇函授之原因
我大學讀政大法律系,因為政大離台北車站較遠,加上我容易暈車也不喜歡補習班或搭車人擠人的感覺,所以決定選用高點函授教材。函授的好處除了可以節省車費車程的勞頓外,機動性也是一大優點,隨時想看想停想倒轉快轉都可以,對於自己的時間規劃更能掌握。
Q: 準備考試時程規劃及安排(推甄法研所、法研所考試、律師司法官考試)
1. 推甄法研所 :推甄大約在 10 月,所以暑假時就可以開始著手準備自傳或小論文。推甄滿注重在校成績,因此大學可以多努力,另外也可多參加研討會或有辯論社等經驗,除了真的能增廣自己的見聞外,在自我介紹的呈現上也會比較完整。其次在準備小論文時,可以自己關注而未來有可能想研究的議題為題,要多方蒐集文章論文資料來豐富回答內容。至於結論部分通常難免不成熟,要作好心理準備,虛心地接受老師的批評指教。
2. 法研所考試 :法研所考試大約在每年 2 月,往前推半年,也就是最慢上學期就要開始準備了。在閱讀各校老師所寫的文章前,基本功要先打好,也就是說要先把基本的觀念釐清架構好,再去看文章才容易吸收,我是以國考方向為主來準備法研所,所以行有餘力才會去多看老師的文章,如果真的沒空至少會看看文章標題,知道老師最近的研究方向。法研所考試通常不附法條,所以重要的法條要知道條號與內容,像今年台大法研的保險法直接就考了保險法第 107 條,若你根本不知道該法條在說什麼,整題就會大失分。另外,不要放棄任何一科,例如英文,尤其台大法研的英文平易近人,是拿分的好方法。考民商法組也不要偏廢刑法,雖然分數沒有加權,但也是與他人拉開分數的方式之一。除此之外,多作考古題,熟悉老師的出題技巧跟方向,並訓練手感,像這次台大公司法考題恰巧就是考古題,若事先有練習過,答題上當然較吃香。
3. 律師司法官 : 8 月考一試、 10 月考二試,至少需花個一年來衝刺,如果有先考研究所的人,在 2 月前可以研究所考科為主,但 2 月後就要趕緊針對其他科目作準備了。整個準備過程主要是以準備二試為主,但在一試前最慢 7 月開始務必作法條的熟習與模擬試題的演練。二試部分,我通常先以一本教科書或參考書當基礎,再用其他資料補充,資料補充通常直接寫在課本上而不另作筆記,這樣考試前只要單看一本書就比較不會心煩。鼓勵大家多作考古題跟模擬試題,沒有空寫詳解沒關係,寫個解題架構,試想自己在考場遇到此題應該會怎麼寫,然後對照補習班在網路上放的擬答,補充自己不足之處。但在參考解答時要切記:盡信書不如無書,多參考幾間解答會比較好。至於模擬試題部分,一試二試我都有買高點模擬試題本 ( 一試藍皮叫
律司全真模擬試券綜合法學(一)、
律司全真模擬試券綜合法學(二),有上下兩回;二試橘皮叫
律師二試全真模擬試卷 ) ,對我來說效果不錯,二試的時候我跟同學一起練,真的花三或四小時寫題目,然後交換改互相討論,就可以知道自己答題時的盲點,也可以訓練寫字速度。
Q: 對於函授學時的準備方法建議
買函授最怕的就是堆積而不看,其實一旦開始看了就會有動力繼續看下去,最好是跟也有買課程的朋友一起安排進度,誰落掉了就會緊張,就有動力一直看下去,是不錯的良性競爭。對於較熟稔的科目可以調快轉節省時間,畢竟補習是要補自己的不足之處,若有聽不懂的最後再拉回去聽。一邊看也要一邊作筆記,手腦並用學得更快,記憶更久。當天聽完盡量當天吸收,有不懂之處馬上翻書找資料或問同學,務求融會貫通。
Q: 與考生分享老師課程特色或針對準備上有心得科目提供讀書方式和推薦書籍
1. 民法民總 :王澤鑑老師《民法總則》 + 張台大(張志朋)上課講義
2. 債總債編 :張台大(張志朋)
民法債編(1) 、
民法債編(2)+ 張台大(張志朋)上課講義
3. 物權 :張台大(張志朋)
民法物權 + 張台大(張志朋)上課講義 + 王澤鑑老師教科書
張台大(張志朋) 講解深入簡出,老師有個人特色使人印象深刻。
4. 身分法:許政大(許恆輔)
民法(親屬.繼承) + 林秀雄老師繼承法講義
5. 民事訴訟法:喬律師
民訴(1)、
民訴(2)+ 沈台大上課講義
沈台大 講解有體系,上課常常前後呼應,使學生不容易讀到後面就忘了前面。
6. 刑法刑總:林鈺雄老師《刑法總則》 + 方律師
刑法總則 7. 刑分:方律師
刑法分則 + 林山田老師《刑法分則》
8. 刑事訴訟法:林俊益老師《刑事訴訟法 ( 上下 ) 》 + 金台大(林帥孝)上課講義
金台大(林帥孝) 老師資料蒐集豐富,講解詳盡有體系。
9. 行政法:溫台大上課講義 。
溫台大 老師會整理考古題在講義後面。
10. 憲法: 宣政大(周宇修)上課講義 + 董保城老師《憲法新論》
宣政大(周宇修) 講解釋字深入簡出很容易理解。
11. 公司: 周台大(周威秀) 上課講義 + 王文宇老師《公司法》
12. 票據: 俞台大 上課講義 + 劉興善王志誠老師《現代票據法》
俞台大 老師讓學生知其然並知其所以然。
13. 保險:林勳發老師《保險法》 + 法正
保險法 14. 證交:劉連煜老師《證券交易法》
15. 海商:張新平老師《海商法》
16. 國私: 伊台大(陳琮勛) 上課講義
17. 國公: 崔台大 上課講義
18. 法律倫理:看法官法、律師法等法條
Q: 提供學習經驗及歷程,與最後給考生鼓勵的
大學四年我幾乎不曾翹課, 身為一個學生千萬不要偏廢大學的課!先在大學培養獨立思辨的能力,在輔以補習班教材完整的資料蒐集整理,學習才會有效率,才能真的融會貫通而記憶。不管是學校 上課或補習都要抄筆記,上課是一種眼耳腦手都在一同吸收新知的過程 ( 當然手的部分指的是一邊抄筆記,順便訓練寫字速度 ) ,聽老師上課思考會變得比較有邏輯,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記憶會比較長久。另外課後要整理筆記,把不懂的地方盡量弄懂,平時就努力,考前才不躁鬱。
答題時,對於會的題目,可以多列幾說以示你真的讀了很多書,但 切記最後要採一說 ,如果可以,文筆好的人融會貫通之後可以用自己的話說,畢竟這是小結的部分,要讓老師知道你是真的懂,但若 對自己文筆較沒信心,當然打保守牌依記憶寫就好,最好的方式就是為避免自己的表達不清楚,可以寫個 ” 換言之 ” ,再反覆闡明自己要表達的意思。反正上了考場就是要拼命寫,把知道的都努力的寫出來,最後務必採一說。甚至如果忽然有想法或想到可能的理由,再加入自己的想法應該也能有畫龍點睛之效,當然還是要在合情合理的框架脈絡底下,不要離經叛道或天馬行空,舉例而言,如果本題爭點的可能解答有甲說乙說,臚列之後你採甲說,通常為人熟知的理由有三個,但你自己忽然想到了第四種可能,那也不妨可以謙卑的姿態寫出,例如 ” 又管見以為或許 … ,是以應以此說可採 ” ,但切記有想法才寫,絕對不是亂掰硬寫,基本功還是要先把老師說的東西弄懂再寫出來。另外,在涵攝時可以夾敘夾議, 盡可能把題目所給的資訊都用上去,才更容易打到考點,題目內容幾乎都有其意義,不要忽略小細節 。例如年月,在刑法可能影響連續犯。
難免都會碰上不會的題目,千萬不要灰心、不要放棄,還是要盡量寫,可從上位法理開始寫,試著想想可能的東西寫,一旦開始下筆就會越寫越順的,但切記不要一直寫些空泛的東西,最後還是要大膽的嘗試寫出具體的東西。大家都讀了那麼多書,不要害怕相信自己的實力,言之成理即可,你不會的題目往往大家都不會啊。
最後想說大家加油,流淚撒種的必歡呼收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