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年司法官狀元 ,郭躍民 台大法研所畢,善用自身優勢,輔以高點資源,稱霸司特成功滿貫!,高點建國醫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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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取類科:94年司法官狀元
考取學員:郭躍民 台大法研所畢
摘要感言
94司法官成績單

科目 民法 國文 憲法 刑訴 民訴 刑法 強執+國私 行政法 商事法
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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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在4年後再度投入國家考試,乃因律師實習時對自身個性與興趣有了重新的體悟,故毅然決定於實習完畢後轉而參與司法官考試。

然而,距考試僅餘約九個月的時間裡,面臨日文學習、研究計畫撰寫及外務工作等的交雜煎熬,以往學生時代完整、得以專致的讀書時間,不復再有;因此,我一直將準備重心擺在如何藉由既有的基礎法學知識,有效率地進行「溫故知新」的工作。

也因此下述的經驗談,或許較適合於類似的同道,即:「已經有法律基礎學習」之人(例如:「法律系畢業」+「自身下過功夫,研習法律或準備考試」之人)。此外,人皆不同、各有殊異,若依樣畫葫蘆般,照單全收下述的經驗,恐亦非明智之舉。

找出自己的強項,趁勝追擊更臻完美!

在課堂上聽聞各位老師反覆強調作考古題的重要性,便購買高點《律師司法官歷屆試題詳解》作為參考依據,並依國考之試卷樣式印製答案紙,強迫自己每天至少寫一題,方法如下:

一、 首先,這段期間內,補習或回學校旁聽等,並不在我的考量範圍內。一則我認為此應屬於前述「建立既有法律基礎知識」的範圍;姑且不論補習或旁聽的效用,僅就有限的時間而言,不見得是正數。

另外,我沒有開讀書會。蓋一向認為讀書會吃喝聊天的場景居多,討論的時間較少,比較適合在大三以前就做一做,況且,如真遇有百思不解的問題,本可以手機、電郵等方式隨時與人討論;流於形式、齊聚一堂的讀書會,大概只是眾人一起營造心理上自我安慰的效果,甚至反而造成過度依賴學長姐卻不自我思考的負面問題。因此,這段期間內,我選擇以自修的方式進行準備;並將考科分為較「熟稔」和較「虛弱」兩大部分,輕重緩急有別,各自對症下藥,以下詳述之。

二、 就「個人」比較「熟稔」的科目,我的準備方法如下:
  1. 憲法:因長時間浸淫憲法的學習和研究,故除了在考前背一背燒滾滾的§599(緊急處分權)、§601(大法官是法官)、§603(全民指紋建檔)等幾號解釋,未特別再作其他準備了。不過,有感於憲法是很多人考試的一大罩門,且大多數人研讀之目的不在研究,不過僅為準備考試而已;依此,謹建議大家務必將基本觀念讀通(ex.法律保留與權力分立間之關連性)、大法官解釋讀熟,即為已足。而台大黃昭元老師的共筆或植憲所編寫的書籍,都值得一讀,有助於憲法準備。
  2. 行政法:由於論文涉及行政法領域,在論文寫作期間已略將大多數的行政法教科書讀過;故並未特別準備行政法。考前僅參考高點黃律師的書籍、新出刊及重要的期刊論文,如:《月旦法學雜誌》等,並熟記行政罰法的新法條。
  3. 民法:我對於民法一向小有自信,只讀了以下資料:
    1. 翻閱王澤鑑老師的民總、債之發生、不當得利、法律思維、侵權行為上課筆記及《月旦法學雜誌》刊出的「民法總則之發展」與「特殊侵權行為」等文章。
    2. 其他債總部分及債各:閱讀及背誦法條。
    3. 物權:自己以前準備考試所整理的學說、實務見解筆記,再加上(看起來已經不會通過的)物權修正草案條文及立法理由等。
    4. 身分:以自己以前整理的學說見解筆記,再加上林秀雄老師新發表之期刊、文章。
    5. 練習近20年的民法國考考古題。
      然而,「自信導致滅亡」一說,果然不假。因為經過如此自信的準備,民法只考了最低的49分,更失了一向自豪的60分水準。藉此奉勸大家,少一分自滿、多一分準備,勿犯相同的錯誤。
    6. 刑法:本於和民法相同的自信,只讀了高點方律師的《刑法總則》、《刑法分則》,再搭配新的期刊文章及考古題練習等。考試結果確實比民法好得多,不過應多少與今年題目較為簡易有關。
      此外,大力推薦許玉秀老師所編著的《分科六法》,其中的實務見解,對司法官考試極為重要,應確實熟記及運用。針對弱勢科目,「手到」功夫不可少!

三、 另外,針對「虛弱」的科目,我的準備方法如下:
  1. 刑事訴訟法;由於之前學習的刑事訴訟法早成為「法制史」(我是「職權進行主義」科班出身…),因此對於刑訴一科相當地戒慎恐懼。我選擇高點史奎謙的《刑事訴訟法》重新開始,從頭至尾徹底地仔細研讀四遍以上;並配合整理圖表、實務見解、學說爭議的「手到」功夫,漸漸初窺新刑訴的門戶。此外,新的期刊論文一經刊出,不分派別也不問成見,我必定徹底拜讀並動手整理,歷屆考古題也作了兩遍有餘。最後的結果,總算令人滿意。謹以此勉勵大家,只要用心,僅就考試而言,刑訴尚不至於如傳聞般艱難而無從克服。
  2. 民事訴訟法:民訴向來是我國考的最大敗筆;因此,只能無時無刻、加強磨練,一舉投入大量的時間成本。在材料上,邱老師的口述講義及《月旦法學雜誌》的新文章、駱老師的共筆、文章及五本綠皮書,還有各期刊論文等,皆一看再看並自行整理。此外,令人最為頭疼的實務見解,我選擇了最「老實」方式解決—即「不畏戰」地「再三」拜讀楊建華老師合著之《民事訴訟法新論》。抑且,經過實習的歷練,我覺得只要認真思考實務見解的生成背景與應用對象,其實實務見解並非難以記憶,更非一文不值。當然,透過考古題的演練,學著將招式(實務見解)派上用場,更屬不可或缺。從結果而言,如此苛重的準備,確實收到「考試」的效用;不過捫心自問,還是對民訴一竅不通。
  3. 強制執行法:以張登科老師的教科書作為基礎,搭配考古題的演練。由於強執是一個高技術性、多細節性且統合民法、民訴規定的科目,因此應確實培養活用法條及實務見解的功力。
    然而,「自信導致滅亡」一說,果然不假。因為經過如此自信的準備,民法只考了最低的49分,更失了一向自豪的60分水準。藉此奉勸大家,少一分自滿、多一分準備,勿犯相同的錯誤。
  4. 國際私法:我以台大曾宛如老師的上課筆記為底,並參考高點的書及歷屆考古題。國私其實不難,只要精準地背誦各立法主義及法條規定、再加上對實例題細心且正確的運用能力,應足以應付考試。
  5. 商事法:商法的投資報酬率很高,難度及份量卻屬平易近人,應善加把握:
    1. 公司法:因有著從未學好公司法的恐懼,所以花較多的功夫準備公司法。基本上以柯芳枝老師的教科書及曾宛如老師的共筆為基礎,並輔以新的期刊論文,最後再演練歷屆考古題,應可看到效果。
    2. 票據法:以柯菊老師的共筆為底,搭配李欽賢老師的文章及考古題。
    3. 保險法:參考葉銘進的教科書、江朝國老師的文章及歷屆考古題。
    4. 海商法:以高點厚本講義為基礎,並配合考古題演練。
堅定意志,盡自己最大努力!

我認為,準備國考是一條漫長又艱難的路途,不像工作每個月會領到薪水,唸書及考試這檔事,總得等到放榜時,才得以獲得成就感(但前提是榜上有名)。途中的徬徨、無助和失落感,實在摧殘人心。對此,只能勉勵大家堅定意志、持之以恆,至少要盡到「即使沒上榜也不會責怪自己的」最大努力;否則,一旦落榜,已經夠憂鬱了,還要再加上「如果我當時不要….」等的自我怪責,就更是無言以對。

在細節上,首先建議大家一定要選擇一個固定的地方唸書,圖書館也好、家裡也好,只要自己靜得下心、唸得下書,都是好地方。此外,永遠記得國考是長期抗戰的局面,「效率」比「時數」來得重要!一天只要能夠真正唸滿8小時,一直保持到考試,其實即相當充裕。當然,書要讀,身體也要顧;每個禮拜放自己一天或半天假,換來下個階段的效率滿檔,其實更值得。最後祝福大家金榜題名,加油、加油、再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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