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感言:
93年專技高考【律師】成績單
科目 | 民法 | 刑法 | 民事訴訟法 | 刑事訴訟法 | 行政法與 強制執行法 | 商事法與 國際私法 | 國文 | 憲法 |
成績 | 55 | 40 | 59 | 58 | 58 | 67 | 59 | 55 |
筆者在93年4月中從軍中退伍後,經過幾個月的努力,有幸在律師的競技場上金榜題名,因此從以下幾個方面分析及分享自己的考取經驗:
全神貫注,奮力一搏!
老實說,4月中到8月底的律師考試,時間的確很短,筆者自己在準備的過程中也不斷的覺得應該來不及了吧!但是我告訴自己兩件事:
抱著「破釜沈舟」的心情: 我從大學到當兵退伍的經濟來源,多靠家中供給,雖然家中經濟並不匱乏,但仍覺得應該獨立,不可再依賴家中;再者,我內心也十分清楚,一旦開始工作,要再專心準備考試,難度將提高許多,所以心裡不斷告訴自己,考完後不論如何一定要去工作,也抱著這次律師考試是自己最後一次參加律師考試的心情來準備。
就算晚了,也不要停下來看錶:當我開始準備考試時,某次在報紙上看到一則廣告寫著這句話,正好呼應著自己的心聲,便將這句話寫在記事本上,時時提醒告訴自己與其有時間去煩惱來不及了,不如用盡全力衝刺,反正早已經知道可能會來不及。
分析考情,掌握方向!
要在短短4個月中準備完全,必須將每一分鐘做最有效率的運用,才有可能考上,所以我先分析所要面對的律師考試,究竟具有何種特質後,再擬定讀書計畫:
4月中旬時,我便將高點法律網站上考取經驗談詳加閱讀一遍,從中歸納、分析各科的準備方法。
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此三科考試時有附法條,所以較著重分析、理解及法條的解釋、運用,但其他幾科則兼有理解及記憶。
翻閱歷屆考題,並綜合自己三次律師考試的經驗,海商法及保險法有時會擇一出題,且單出保險法的機率較高,不過最近幾年均出海上保險部分之考題。
此外,考古題中亦顯現,律師的題目是具有流行性的,比如:許多年前,票據法會考所謂的甲種支票遭人盜領的法律爭議,但近幾年則未出現此種類題,所以具有法律意義的時事新聞及重要期刊需加以注意及思考。
律師的錄取標準係全程到考數的8%,所以考完全程的人就像拿到了樂透的獎券,「一券在手、希望無窮」,但也顯示:(1)你必須要擠進前8%,所以如何在自己擅長得分科目拿高分,在自己不擅長的科目保持一定的水準,將十分的重要;(2)因為要擠進前8%,所以憲法及國文也不可忽略。
按部就班,熟讀重點!
著重研讀順序: 程序法係以釐清實體法上的法律關係為目的,所以要搞懂程序法,一定要先弄懂實體法,且民法具有訓練體系概念的作用存在,因此依序研讀民法、刑法、憲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國際私法、強制執行法、票據法、公司法、行政法、保險法及海商法。
瞭解投資報酬率:就自己參加三次律師考試的經驗得知,公法方面都不太可能有高分的情況出現,所以可將研讀的比例調低;民法中債編部分要拿高分的經濟效益太低,尤其是債各的部分,所以比例也將之調低,甚至放棄債各。至於國際私法及商事法是投資報酬率高的科目,則建議調高研讀的比例。
通曉各家精要:由於自己在較偏僻的中南部準備考試,資訊不發達,亦無法組成讀書會與同學討論,但法律如果不討論,實在很難確定自己是否理解,所以除了教科書外,便針對自己較不擅長的部分購買考古題及高點教材加以研讀。在此更進一步說明各科的準備範圍:
民法:民總、債總及物權通則部分以王澤鑑老師的著作做準備,並閱讀李淑明老師的《民法試題精選》。物權的分則部分除演練該部分考古題,並閱讀謝在全老師著作中的抵押權部分。親屬繼承方面則閱讀戴東雄老師的著作,並配合林秀雄老師期刊文章。
刑法:因刑法在研究所考試時業已準備過,所以刑總部分僅閱讀黃榮堅老師的刑法基礎理論;刑分部分則僅閱讀高點蔡律師的刑法分則。
憲法:閱讀高點賀祥宏老師的憲法;及最近一年的大法官會議釋字。
民事訴訟法:閱讀駱永家老師的上課共筆,高點林律師的《民事訴訟法經典題型》。
刑事訴訟法:因碩士論文係刑事訴訟方面的論文,所以已大量閱讀此部分資訊,準備上便僅以林俊益老師的書為主。
強制執行法:閱讀楊與齡《強制執行法論》及考古題,並要求自己清楚分辨各執行程序的終結時間點及執行程序競合時,應如何處理。
票據法及公司法:票據法閱讀梁宇賢老師的票據法;而公司法則閱讀王文宇老師的公司法論。此外並閱讀此兩科的考古題。
行政法:閱讀陳愛娥老師的上課講義、筆記。
保險法及海商法:保險法閱讀江朝國老師的《保險法基礎理論》、法觀人月刊中〈林勳發老師學說精要〉、葉銘進老師保險法體系重點整理及考古題。海商法部份則閱讀林群弼老師的《海商法論》,並就其中較不懂處參酌張新平老師的《海商法》。
期刊部分:期刊部分蒐集92年10月後的《月旦法學教室》、《月旦法學雜誌》、《法令月刊》、《軍法雜誌》、《法官協會月刊》、《法學講座》中,曾於92年擔任典試委員或者比較知名學者的文章。閱讀上,若是實例題,先行思考解答;若是一般文章,則視時間是否足夠,若不夠,則僅看結論,若時間足夠,則唸完後將重點、爭點及關鍵字部分以黃色螢光筆做記號。
實務見解:一般的民刑事實務見解,除閱讀法學雜誌後方實務見解摘要外,並閱讀法學雜誌中由名師針對前年整年度實務見解評析。至於憲法部分,則閱讀最近一年的大法官會議解釋。
持之以恆,適度放鬆!
基本上我個人比較喜歡將一科完全唸完,再準備下一科,因為如此的研讀方法,比較容易建立體系概念。至於一天念多久?我是早上8點半開始念至晚上圖書館關館,其間大概每50分鐘,休息10分鐘;但如果拿著馬錶測量精確的時間的話,一天如果能達到6至8小時的話,其實我就覺得夠了!如果以頁數為測量單位的話,就一般不太難的教科書而言,一天要達到130~150頁間。但是每天傍晚,我會去跑步、運動運動,這樣晚上會更有精神唸書!而晚上回到家後,可是適度的放鬆休息、看看電視,並且在12點前就寢!此外,每一星期,至少休息一天,去找朋友或者看看電影或者去郊外走走都好,不要讓自己過度緊繃。
在考試的前一天晚上及考試的下課時間,要念甚麼呢?建議要先加以規劃,原則上以期刊及自己所認定的重點為主。而考試第一天會收到許多的考場寶典等等的資料,可以看看上頭的期刊整理及時事新聞的法律評析。
每個人的考上方法未必相同,僅提供經驗分享,願大家均能想出適合自己的讀書計畫,及金榜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