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年律師榜眼 ,許華偉 國立台灣大學 法研所刑法組,筆記為經、講義為緯,編織律師好前程!,高點建國醫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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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為經、講義為緯,編織律師好前程!
考取類科:93年律師榜眼
考取學員:許華偉 國立台灣大學 法研所刑法組
摘要感言
93年專技高考【律師】成績單
科目
民法
刑法
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
強制執行法
商事法與
國際私法
國文憲法
成績7559554546566462

記得有人告訴我,考上國考只是拿到一張職場入場券,但為了這張入場券,所有考生必須付出可觀的勞力、時間和費用。以下便從個人在準備考試時的心得與各方意見談起,提出個人的淺見,希望能讓考生們有所參考,而掌握到適合自己的備考方向。
試卷為戰場,下筆就要得分!

很多人說考試與作學問不同,我也認為的確如此,做學問是一點一滴,經年耗時的累積知識,而考試卻是精準掌握每分每秒,在有限的時間之內,盡可能的展現個人所知所學。認清兩者之間的差別,才能在備考前擬定最佳的策略。

律師專技考試,每科的考試時間是120分鐘,近年來一般是出4題,扣除看題目與構思的時間,每題大約會有25分鐘的時間可以動筆。由於每題有25分,試卷的行數也約略與此相當,因此下筆前先將每題的篇幅標定好,1分鐘寫1行,是綜合諸多國考過來人的「通說」見解。然而考生應該更進一步意識到,在有限的時間與篇幅內,要如何展現自己的程度,讓閱卷者認為你具有一定的專業能力。

講義為讀本,學習最省力!

一個人的時間與精力有限,在準備考試時要把它們全都用在刀口上,因此如何消化資料及分配時間便成為重要的課題。

首先是資料的選擇與整理問題。法律書籍汗牛充棟,大多數考生擔心的不會是資料太少,而是太多念不完。其實高點的教材及補充資料已經十分足夠,如果在一開始用心地讀一遍,將體系概念建立,之後的複習就會比較輕鬆。至於當年度的期刊論文及實務見解,例如大法官解釋,則視自己的時間擇要整理出來即可,就此高點法律電子報的重點整理可說相當出色,建議多加利用。最後要附帶說明的是,教科書還是有其價值,千萬不要任意地捨棄它們,若在體系脈絡上有疑惑時,一本熟稔的教科書會是非常好的指南。

其次是時間的分配問題。我想這個問題可能人言言殊,個人的建議是,在準備考試的前半年,每天花1小時作考古題,半個小時熟記重要法條,其它時間則把該科的資料精讀一遍。在念書的同時要將重點再濃縮,作成自己的筆記,以利後半年複習之用。至於後半年則逐漸將準備重心轉移到自己的筆記上,到最後一個月只念自己的筆記,並且持續作考古題,並注意最新的期刊論文與實務見解即可。

筆記去雜蕪,精華好吸收!

常有人說準備考試要用「一本書主義」,而這本書最好是自己的筆記。個人也贊同這種說法,但重點是這本筆記應該怎麼整理,裡面應該有哪些東西。我的原則有以下幾個,第一,筆記應該以問題或爭點為標題;第二,每個標題下的內容越濃縮越好;第三,筆記要作到在複習時不需再翻閱其他資料,甚至包括小六法;第四,隨時把重要的觀念加到筆記中。

上述原則需要稍作解釋。首先是標題的部分,或許有人會說念法律不是該建立體系概念嗎?體系概念當然要建立,但這應該是在上課時、或是第一次精讀講義、教科書時就該確實做好的,而且體系概念的大架構重理解而非背誦,一旦理解了就不應該會忘掉。在當前逐漸以實例題為主流的國考趨勢下,體系概念通常是用來解題的工具,卻不是直接寫在試卷上的東西,所以它不宜成為筆記的內容。對考試的複習而言,我認為好的筆記應該是以讓自己在考場中看出爭點後,能夠直接導引出答案為目標,因此應以問題或爭點為標題,記下解題時一定要出現的精要 。

其次,之所以每個標題下的內容越濃縮越好,是因為作筆記原本就是為了避免自己被資料淹沒,又能正確掌握焦點。如果筆記跟教科書一樣厚,它將失去存在的必要性。此外前面也提到,在1分鐘寫1行,每題25分鐘寫25行的預設策略下,理論上我們應該期望,寫1行就要取得1分,如此一來,標題下的內容更是應該以精簡為要,盡可能地避免蕪雜。

再其次,之所以主張筆記最好能做到「高效濃縮」,在複習時不需要再翻閱其他資料,甚至包括小六法,是因為在我的經驗裡,專心看一本筆記的效率,比隨時要參看其它資料的效率還高。這裡要進一步說明的是,應該利用筆記的留白處將重要的法條及實務見解補充上去,一面看筆記內容時,一面記憶重要的法條或實務見解,會有意想不到的好效果。

最後,一本複習筆記應該是有生命的,因此整理時要預留日後補充新內容的空間,每天花一點時間看它,適時補充它。隨著考試日期的逼近逐漸將重心放在筆記上,你會發現雖然筆記越來越充實,但因為平日一點一滴地在看,裡頭的內容會自然地被吸收,心情也比較不容易慌亂。

答題有輕重,掌握基本分!

前面談到的筆記內容,其實就是答題時應該呈現的重點,只要先前的功夫下得足,答題時就把自己筆記裡的內容寫出來即可。一般而言,答題內容不外乎法條、學說、實務見解及外國立法例或學說,在試場中看完題目並釐清考點之後,我們應該馬上決定要「大題小作」或是「小題大作」,何者當取,何者當捨。對此,當然是要以能言之有物,論理一貫為前提,並且確保基本分數能落袋為安。

如何達成這個目標,則牽涉到整個法律體系的架構。我國屬於成文法國家,法條當然是最基本的解題素材,適切地引述法條是最容易讓閱卷者認同考生具有基本程度的作法。至於實務與學說見解孰重孰輕似無定論可循,但個人偏好以實務見解優先,一方面國家考試的目的,是為了選拔從事實務工作的人才,引出實務見解能證明考生具有投身實務的能力;一方面,在實務見解與學說併存的情形下,後者是扮演對前者加以辨正的角色,引述前者會與後者有相互印證的效果。至於外國立法例或學說部分,基於我國在大多數的法領域皆屬繼受法國家的環境下,對外國立法例或學說加以闡述,甚至將自己記得的外文法學名詞寫出來,的確可以使內容增色不少,但這不該成為答題內容中的重要成分,也無須特別準備。畢竟考試的目的,仍是測驗考生對我國法的理解,而非外國法。

考古題練筆,題型分析有效率!

相信這也是許多過來人一再強調的訣竅。個人認為這尤其適用於沒有考試經驗者,以及準備時間不足或抓不到重點者。作考古題至少有以下幾個好處,首先,會解考古題之後,準備時的心情會比較篤定;其次,《高點律師司法官歷屆試題詳解》的擬答較為完整,能協助考生熟練答題時的體系;最後,作考古題時會發現該科中常考的重點為何,讓讀書更有效率。

至於應該如何作考古題,有人認為應該模擬考場環境,給自己一題30分鐘時間,在十行紙上解題;也有人認為只要利用計算紙畫出法律關係圖即可。我覺得雖然如何選擇須視準備時間的分配而定,但在此還是建議最好採取前者,因為如此才能了解自己寫字的速度是否趕得及在時限內完成題目。如果採取後者的作法,最好從一開始準備考試時起就排定時間練習解題,把考古題作過兩三遍,甚至更多遍都好。在此附帶提醒一點,就是每年6月左右,高點當年度出版的《法研所歷屆試題解析套書》,強烈建議大家要作作看,作題目是永遠不嫌多的,更何況當年各校的研究所考題題型也可能在國家考試中重複出現。

最後要強調的是,一般所聽到的準備或應考原則之所以會成為原則,是因為它們在大多數人身上都管用,但要量身定做適當的考試策略,恐怕還是要靠自己。考試的變數雖然很多,不變的是自己的努力,畢竟面對不確定的未來,我們只能掌握自己有辦法掌握的部分。相信勤勉加上永不放棄的精神,是每一個金榜題名者共通的特色。在這裡誠摯地祝福揮汗耕耘的人都能歡喜收割,取得甘美的果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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