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感言:
科目 | 國文 | 法學知識與英文 | 民法 | 刑法 | 刑事訴訟法 | 民事訴訟法 | 行政法與法院組織法 | 強制執行法 |
成績 | 65 | 52 | 54 | 57 | 52 | 65 | 43 | 68 |
我的整體考試計劃,囿於大學四年學業不精,所以計劃先考上司法四等,在工作之餘利用時間繼續拼司法三等。私立大學畢業後,我依計畫隨即通過司法四等,但工作後體會到準備考試時間有限,在此前提下,讀書效率變得更為重要,上課時認真聽講,複習時專心看書。我通常只會同時上兩科主課,因為上太多課負擔太大,無法完整吸收,且課後回家複習不能少,原則上隔天就要複習前一天的上課內容。
分享讀書的特殊小撇步本身對刑法、刑事訴訟法等科目較有底子及興趣,考試準備上較能駕輕就熟。反倒是民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等科目花了我很多時間。
( 一 ) 刑法
大學時 從林山田 老師的教科書讀起,奠定基礎,到後來準備國考看的是金律師的 《
刑法總則經典題型 》 、 《
刑法分則經典題型 》 ,這兩本書內容豐富,各家學說應有盡有,最大的好處是老師以題目及解題的 方式 教授刑法,日後就不容易發生遇到題目卻不知如何下筆的窘境。
( 二 ) 刑事訴訟法
大學時 從林鈺雄 老師的教科書開始學習刑事訴訟法,準備國考則以 金台大(林帥孝) 老師的講義為主,老師講義內容豐富,各家學說及實務見解補充完整,老師上課會教一些邏輯推演思考的方向,學習起來更加容易。
( 三 ) 民法(財產法)
民法範圍廣、法條多,且本身民法基礎差,亦欠興趣。所 幸 張台大(張志朋) 老師講授之民法化繁為簡、淺顯易懂,講義內容通說、實務見解並陳,特別是老師著重基本觀念的建立,讓日後的學習觀念清晰。 張台大(張志朋) 老師所寫之 《
民法債編 》 、 《
民法物權 》值得一看,老師上課教的內容,書中皆有提到。
( 四 ) 身分法
民法親屬繼承編相較於財產法而言,爭點較為集中,課程可考慮上 許政大(許恆輔) 老師的身分法,輔以老師編著的 《
身分法精要》 ,內容學說詳細,準備考試已足矣。
( 五 ) 民事訴訟法
各家學說紛雜,且本身對民事訴訟法基礎差,也是我最擔心的一科。還好 沈台大 老師以簡單的觀念講授,除傳統通說及實務見解外,亦會補充許多 邱聯恭 老師的學說見解。上課 時 老師會教一些關鍵字以利背誦,且整部民事訴訟法老師都會教。另建議看喬律師的 《
民事訴訟法 》 ,除了體系、見解與 沈台大 老師相近,且學說見解豐富可與上課講義相輔相成。
( 六 ) 強制執行法
大學時未讀過,可以說是從零開始。而強制執行程序是民事訴訟程序的後階段,兩者有許多觀念共通,故要學強制執行法之前,民事訴訟法必須先讀通,便能輕易上手。推薦喬律師編著的 《
強制執行法》 ,該書內容豐富、體系分明,因該科法條少,重要爭點集中,投資報酬率算是最高的一科。
( 七 ) 行政法
行政法範圍遼闊,卻僅在三等書記官考試佔五十分。過去大學使用的教科書是吳庚老師的書,考試準備上以黃律師之 《
行政法 》 打底。
( 八 ) 法院組織法
以許律師 《
法院組織法重點圖說 》 及曾律師 《
法院組織法觀念突破 》 為基礎,該科法條少、爭點固定,考試準備上相較於其他科目來得容易。
無限次旁聽名師授課
高點別於其他同業,最大的特色在於可以無限次旁聽,讓學生有很多的選擇,甚至連上過的課到了下一輪還是可以重複旁聽,且不另收取講義費。以我自己為例, 張台大(張志朋) 老師的民法及 沈台大 老師的民事訴訟法都重複旁聽過,再加上課後的複習,準備上更能事半功倍。
學習法律是需要長時間的累積,一步一腳印、積沙成塔,且準備考試需要堅持,他日回過頭來看,努力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