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感言:
100 年 | 101 年 |
科目 | 成績 | 科目
| 成績 |
國文 | 45 (作 12 、公 13 、測 20 ) | 國文 | 70 (作 36 、公 14 、測 20 ) |
法學知識 與英文 | 66 | 法學知識 與英文 | 78 |
民法概要 | 47 ( 14 、 4 、 14 、 15 ) | 民法概要 | 66 ( 16 、 15 、 18 、 17 ) |
刑法概要 | 42 ( 1 、 11 、 15 、 15 ) | 刑法概要 | 56 ( 20 、 12 、 10 、 14 ) |
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 43 ( 16 、 14 、 6 、 7 ) | 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 59 ( 15 、 12 、 22 、 10 ) |
法院組織法 | 87 ( 24 、 24 、 18 、 21 ) | 法院組織法 | 47 ( 20 、 15 、 12 、 0 ) |
總分 55.00 錄取標準: 60.00 | 總分 62.67 錄取標準: 62.50 |
從淡江大學中文系畢業後,我就進入出版社工作,雖然薪水不錯,但卻無法適應那兒的環境,因此想轉換跑道,但礙於經濟不景氣,只好暫時繼續為五斗米折腰。之後在一次聚會中聽到法律系朋友提及關於書記官的公職考試,覺得比起一般高普考的科目,書記官的考科主要著重於各種法律,即使無法順利考取,也可藉由學習的過程中懂得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因此便毅然的離職,全心投入公職考試的行列中。
在高點打好基礎,讀通不死背,自修更得力!
甫從上班族回歸學生身分,脫離了朝八晚五的制式工作,整個人都鬆懈下來,因此基本上準備考試的前半年,心還靜不下來;加上非法律本科生,對各門科目皆十分陌生,所以完全依賴高點的課程,僅依照高點排的課程進度複習,把講義上的重點全部整理到六法全書中。直到 100 年 2 月,高點課程大致結束,才開始圖書館念書生涯。
由於書記官考試是以法條為基礎,因此從 100 年 3 月~ 5 月,我都專注在熟讀法條,以一天念一科的方式,熟讀各法法條。由於上半年已經將各法條的重點都整理於六法全書上,因此在背法條之餘,同時也把各條的法理、爭點、補充等一併記憶。 6 月~考前,開始練習各科考古題,熟悉各式題型。
因為上半年完全都在上課、做筆記,真正背法條、念書的時間只有下半年的六個月,再加上期間也不是非常用功,因此當考完的那刻起,就知道自己名落孫山。
收到 100 年度的成績單後,驚訝的發現成績比想像的好,尤其法組一科更高達 87 分,只要中文系出身的我作文不要失常,似乎是有考上的希望。於是心中的不甘願加上親友的鼓勵,因此,決定再給自己一次機會。
由於經濟上的壓力,在 100 年 9 月~ 101 年 1 月這段期間,我都在家接 case 賺取生活費,所以直到 101 年 2 月開始,才再次投入書記官的考場中。
由於前一年已經補過習,對於考科都有基本認識,因此第二年決定僅在家自修。 101 年我的讀書計畫與上一年大同小異, 101 年 2 月~ 4 月,繼續熟讀法條。有了前一年的底子,許多當初無法理解、只好死背硬記的法條,突然都能詳加理解法理,而那些半生不熟的法條,也都可以進一步加深印象。原先質疑前一年耗費在法條上的時間太多,收到功效卻太少,可如今卻終於收到回報,「一分耕耘一分收穫」,所言的確不假。
101 年 5 月~ 7 月,練習考古題。由於此時對法條以及法理有更深刻的體會,所以考古題也是比前一年順手許多。 101 年 8 月,考前最後衝刺的兩週,重新回到法條上,把重要法條快速瀏覽一遍,加深印象。最後,終於皇天不負苦心人,幸運的得到好消息。
法律門外漢一定要選的高點名師群
由於非法律出身,也自認不是很認真的考生,所以雖然許多人都說要閱讀教科書,但礙於經濟以及時間,我並沒有額外閱讀法學書籍,僅僅以補習班老師的講義以及考古題題本為主。選擇高點最主要是由於師資,以下列出我所主要聽講的各科師資:
刑法:金律師
民法:周律師(主)、辛律師(輔)
刑訴:錢律師
民訴:沈律師
法組:邢律師
‧「刑法」:
金律師所教授的刑法,簡單易懂,對於初入門的同學有很大幫助。老師上課時總是以表格圖象的筆記方式,帶領同學一步一步的推論出結果,對於培養法學的邏輯推理有很大的幫助。另外,老師十分著重於實例演練,除了上課時要求同學實際練習,還利用休息時間批改同學的練習作業,敬業精神第一名。當然,老師幽默風趣更讓枯燥的刑法變得生動活潑,上老師的課完全不會打瞌睡!
‧「民法」:
一開始上辛律師的課,覺得有些吃力,因為課程時間關係,所以老師講話速度非常快,常常還沒反應過來就接著講下個主題了。不過當有了一點基礎,漸漸可以跟上老師的進度後,發覺老師講得其實比較深入,對於應付一些艱深的題目,有一定的助益。周律師講課則是循序漸進,條理清晰的仔細講解內容,講義也編排得十分詳盡又精美,對於初接觸民法的同學,可以打下很好的基礎。
‧「刑訴」:
錢律師講課非常有自己的節奏,那種不疾不徐、充滿自信的語氣,讓同學漸漸放下對於刑訴的擔憂,而在不知不覺中跟著老師的步伐,一步步學習。老師非常擅長於去蕪存菁,總是十分自信的說:「這部分從沒考過,將來也不會考。」讓同學非常開心的可以少讀一些;或說:「這個是萬年考古題,給它十顆星。」於是同學又開始在六法全書上畫上無數星星。據我這兩年的考試經驗,老師的話一定得聽!
‧「民訴」:
沈律師絕對也是高點的王牌師資之一。民訴是科法條繁雜,比重又只有五十分的科目,投資報酬率極低。剛開始接觸民訴時,常常被弄得一個頭兩個大,不過老師始終維持她一貫的步調,從不加課,也從未遲到早退,語調也始終如一,卻可以把困難的民訴從頭至尾仔細的講解完畢,當同學發現有些觀念過於困難,轉而灰心時,這時老師就會說:「要是聽不懂也沒關係,把法條背下來就行了。依據往年同學的經驗,這招很有效。」雖然有些對不起老師,其實我個人對於民訴那些觀念真的一知半解,不過幸好在法條方面還過得去,所以成績還算可以見人。由此可見,老師的話就是真理啊!
‧「法組」:
記得同學當初很推邢律師的刑訴,但因為時間關係,所以我一直只是慕名,直到開始進行法組的課程後,才瞭解同學為何那麼喜愛老師的課。老師上課總是活力十足,深入淺出的講解每一個重點,再加上會在講義中留白,讓同學把該節重點自己動手抄下來,加深印象。老師把枯燥乏味的法組講得有聲有色,上老師的課總是感到很愉悅。
朝九晚五 + 定時運動,念書效果最佳!
讀書方法沒有對與不對,只有適合不適合。一開始我嘗試在家念書,但是家裡誘惑因素太多,舉凡電視、電腦、床、冰箱等等,無一不讓我分心,因此最後只得乖乖到住家附近的圖書館。基本上我是把念書當成上班,早上八點到下午五點待在圖書館,中午休息一小時。晚上回家後,除了撥一小時運動以外,其餘時間多半都在做自己的事,的確不是一個好範例。
給學弟妹的話
準備國考真的是一條既艱辛又孤獨的路。在一開始進入高點時,我立刻就發現身邊有許多同學都似乎是成竹在胸,聽他們在課間討論的課業內容,更是讓我茫然若失。「要像那種人才考得上!」這樣的話一直在心底打擊我的自信,不過我並沒有放棄,反而心無旁騖的依照自己的讀書計畫去實踐。我沒有任何同學的電話,也沒有組什麼讀書會,因為自知念書時間不多,所以不想花在這些交際上,一心只專注於眼前的課業。當然這樣有很大壞處,因為我只能掌握書本上最基本死板的東西,只要考題稍微變化,我就束手無策,這在成績單上很誠實的被反映出來。
所以我的建議是,只要選擇了這條路,立定目標,就要心無旁騖的朝著前方邁進。不要受外界影響,不要與人比較,不要去在乎今年缺額多少,只要專注在增進自己的課業上 ---- 有戰友固然很好,但獨行俠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 成功,是留給堅持到最後的人!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