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感言:
93年司法四等.執達員成績單
科目 | 民法概要 | 訴訟法概要 | 憲法概要 | 歷史與地理 | 強制執行法 | 刑法概要 | 國文 |
成績 | 58 | 58 | 86 | 67 | 89 | 43 | 59 |
退伍以後我一直在思索是要當個全職考生或是投入職場,後來由於家庭因素而選擇了先工作,也在這段時間裡發現自己較適合單純安定的工作,且在不景氣大環境中,「公職」無疑是最佳的選擇,因此乃決定在工作之餘,開始準備考試。由於已經好一段時間未碰觸書本且未從事司法實務工作,因此才剛開始就挫折連連,幾經考慮乃決定參加補習班,後因在偶然機會下接觸高點的函授資料,發現其內容豐富,且要理詳細,再加上我人在台中無法上去台北親自聽課,雖然心裡羨慕台北同學,但心想函授資料與台北皆相同,且若有問題亦可用E-mail或其他方式請台北老師解答,應有同樣功效,當下便決定訂購。
事後證明當時的決定是正確的,多虧高點函授教材,我才能掌握最新之司法見解與學說,省去自己搜尋及整理的時間,將該時間拿來背地理、歷史或法條,讓自己更熟悉法律用語及法條文字。由於國家考試重視的是熟練度而非廣度,必須將自己訓練到看到題目就可反射出該題大概涉及的考點,而非唸了很多東西,但上考場時,每個題目似乎都看過,但卻寫不出來或寫不好,所以寧願一本書唸五次,而不要不同作者的五本書各唸一次。故省下的時間去充實實力是很重要的!所以感謝高點的函授教材,讓我真正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嚐到勝利的果實。
讀書按部就班,心情適時調整!
以下就自己的經驗,提出幾點,供有心邁向國家考試的考生參考:
訂定讀書計劃不馬虎:由於我自己是一邊工作、一邊讀書,可讀書的時間並不似全職考生那樣多,因此訂定讀書計劃便顯重要。如此才可使每個科目皆讀到且複習到,不會掛一漏萬,或者常唸自己喜歡的科目,其他科目皆荒廢,這樣就考試而言,是非常危險的,因為自己認為最喜歡、最行的科目,往往並非是最高分的科目。
養成每天讀書的習慣:不管當天是否很累,一定要撥出時間來唸書,即使一個小時也好,可以避免因循苟且的怠惰習慣,也可增加自己對科目的熟悉度。
背誦條文及實務見解:常聽人說,唸法律不需背誦條文,不能說這是錯誤的,但當你去問說這句話的人時,他對法條一定也很熟悉,雖然他不是用背的,但他是已經唸到很熟了,因此若你要在很短的時間內對條文熟練,一定要去硬記法條,而且司法四等的考試常常是法條應用的題目,例如今年民法第一題及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第三題之題目,概皆屬純粹法條的題目,若法條未先寫出來,則該題分數一定無法讓你滿意,且考試時,一定要將所知道的條號寫出,而內容不一定要與法條一模一樣,可依法條之意思,用自己的話寫出,意思表達出來即可;至於實務見解部分,重要的一定要記,例如強制執行法中的司法院解字第二七七六號等或訴訟法中的大法官會議解釋等,內容可不用全記,但重要的字語一定要記,可用在自己的答題上增加篇幅,或讓閱卷老師知道你確實知道該題答案。
勤加演練考古題:坊間有許多歷屆試題的書,一定要反覆練習,因為考試是一種技巧,有時唸很多書、實力很堅強,但答題時亂無章法,此與未唸書的人去考試會得到相同效果,故練習考古題可學習別人解題的方式,且順便檢測自己之實力看是否尚有不足之處,到了最後三個月階段,可親自擬答實際試寫看看,如此才能瞭解段落的取捨及內容鋪陳的技巧,實際寫過便會有更深的體驗。
自我心理建設:漫長的準備過程中,事實上是孤獨的,因此如何去調整自己的心理便是非常重要。過程中,一定會遇到不想唸書的期間,此時便要調劑自己的身心,例如去運動、打球或去爬山等,能讓自己調整到最佳狀態的活動即可;準備考試亦算是中長期挑戰,故如何調整自己到考試前的顛峰狀態,是非常重要的!另外就是要建立自己的信心,考試時若是有自信,則遇到真正不會寫的題目也可以寫的頭頭是道;否則,便會寫的畏畏縮縮,考題老師一看便知你不會,如此分數如何拿高。
以上便是自己準備考試的一些大方向的心得,但也必須視個人準備時間多寡來調整自己的讀書計劃。
另外,由於司法四等考試中憲法及歷史、地理兩科均為選擇題,故必須好好掌握,最好是憲法在90分以上,史地在80分以上,如此一來較能提高上榜機會,且該二科在準備時,宜勤做題目,對於選項錯誤的部分亦需找出正確的答案,這樣才能加深印象。而「強制執行法」因為題目大部分是法條題,若為實例題,只要議事法條熟練便可迎刃而解,且老師給分不會太嚴苛,因此不可放棄該科目,務必衝高分數。
再次提醒諸位考生,準備國考是必須忍受孤獨的,忍過了就是你的。雖然每年錄取人數看起來並不多,但是這不是考生要擔心的,要擔心的是如何建立實力、如何寫考題、如何建立信心,但最重要的是要下定決心,不要猶豫,因為考上後,你的未來是美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