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年地特中區三等法制榜眼 ,林南廷,轉個彎,法律人職場更遼闊!,高點建國醫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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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個彎,法律人職場更遼闊!
考取類科:93年地特中區三等法制榜眼
考取學員:林南廷
推薦師資:詹森林(詹森林)
摘要感言
成績單:
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50行政法54民法76憲法93.75
立法程序與技術58商事法74刑法45國文57
大凡投身於法學者,非以求大學教授教為職,即歸於謀法曹律師為業,事務官一職,絕非職場生涯之首選。憶及九年前,持姑且一試,玩票心態,投考高等檢定考試以來,歷研究所、高檢、國考之起落,負家庭生計之壓力,眼見研究所同儕後進,多以法曹律師為業,其間曾萌生轉行之退意;然俗語常言:「山不轉,路轉。」心念一轉,投考本年地方特考台灣中區三等法制,視此為「轉進」國考之他途,實有經濟之考量。

筆者逐一檢視分析高檢、轉學考、研究所及國考,初步定性地方特考三等法制試題之難易程度,與高檢及大學校內考試相當,專業科目題型又多為申論題,令考生望之怯步者,無非為錄取人數僅一至三人爾。但準備得法,答題綱舉目張,上榜絕非難事。以下謹就各科應試之道,分述如後:

民法:
民法居於「萬法之法」之地位,學習民法乃大學四年之基本要務,特別是法律行為概念的釐清,尤為重要。就高考與地方特考命題方式觀察,民法雖屬大科,卻能以「共同科目」視之,蓋法制與財稅行政共同命題,出題老師必會衡量考生之智識及教育程度而命題。考生可先熟讀高點講義,教科書部分,詹森林老師與其他三位老師合著的民法概要,應列為首要精讀之書籍。
考題方面,近兩年來債法及親屬法,重視相關修法規定,考生應注意有關條文修法理由。高上高點的民商法科教席,均為台大政大法研所民商法組碩彥之士,同學遇有問題,可立即向其請益,法律問題絕非閉門造車而可得解惑。
刑法:刑法以「罪刑法定」為核心,此已為受有專業法學教育之讀者所熟知。職是之故,考生能否熟記刑法法典規定之內容,實為命題老師所欲測驗之考點,無論律師、司法官或高考特考,無一例外。總則編第一條至第三十一條的條文內容,絕對為考生應熟背內容之條文。分則中國家法益之條文,有關公務員為行為主體的條文(如瀆職罪),其條號與構成要件向來是有關行政機關之國家考試(高考特考)中之常客,考前務必背熟法條,刑法分數始有取得高分之可能。
行政法:
絕大多數的正統法律系學生,視行政法為畏途,縱使律師或是法官,除非案件或工作需要,少有對之有興趣者。然同民法般,高考與本特考行政法乃「共同科目」,考生不妨敞開心胸,正面迎戰。高點黃律師所編著《行政法》,實為佳作。此外考試當年度台大法學論叢及政大法學評論,行政法教授(副教授以下之教師難有命題教師之機會)之文章,必須留意。短期之內,欲掌握國考行政法命題重點,高點《法觀人月刊》於今年刊載之〈林明鏘老師學說精要〉上中下三回,考生不妨參閱之。
準備高考或特考之行政法考試,同等級的行政法歷屆考試試題,務必熟練,培養審題能力,此對非法律系畢業之考生,尤為重要。
訴訟法:三等法制類科考試,民、刑訴法合為一科,個人認為對一般考生而論,負擔反倒減輕。端詳其歷屆試題,難度並未高於書記官考試之「民事、刑事訴訟法概要」,換言之,釐清典型傳統爭點,不必過分鑽研,訴訟法即能輕取高分。
商事法:筆者求學之歷程,迥異於正統法律系畢業生,商事法即「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個人於律師及司法官考試商事法成績,少有超過45五分者,八十八年中原財法所考試甚至只拿16分,可謂慘不忍睹。幸賴高點程政大(許坤皇)教席,去年律師司法官公司法及保險法的總複習課程,擷取各家精華,釐清觀念,個人始能於本次特考幸運以74分之成績上榜,商事法成為國考上榜之關鍵,絕非空言。
立法程序與技術、國文與憲法:
立法程序與技術一科,僅見於高考及特考三等法制,空大出版由台大政治系古登美老師與其他實務界人士合著之《立法程序與技術》一書,內容精闢,可作為考古題之參考擬答、精讀之資料。值得一提者,本書經濟實惠,個人係購自於台北光華商場之舊書攤,此點符合考生購書錙銖必較之考慮。
國文有賴平日多讀嘉言銘句,考生可把古文觀止,視為解悶之途,畢竟以投資報酬率觀之,閱讀測驗的命題來源,究係為《古文觀止》或為《壹週刊》,實屬「重大明顯」。
憲法乃選擇題型,各憲法機關構成員為何、其人數多寡、決議之可決人數等一般實例題中不可能出現的題目,相形重要,個人整理口訣記憶方式,強化答題印象。
多數法律系畢業生為國考所苦者眾,試想同為證照取向的學門,如會計、醫學等,台灣一島,莘莘考生,不下少數,而其他行業創業之辛酸,並無異於準備國考應試之勞苦。「窮則變、變則通」,有時迂迴較之于攻堅,更能達成致勝之目標,謹以此與讀者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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