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感言:
成績單:
行政法 | 59 | 心理學 | 49 | 現行考銓制度 | 69 | 總分 | 65.2 |
行政學 | 82 | 各國人事制度 | 60 |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 65 | | |
我是國立大學管院92年畢業的,但原先就對這個系的相關領域沒太大興趣,因此工作2年後便辭去,94年夏天報名高上95年高考人事行政的課程。之所以選擇人事行政純粹是因為它的考科還算好學,以及歷年缺額的情況還算穩定,因此以它為目標。
95年年初,剛好碰上初等考試,自己便加念了一科公民,以及勤練選擇題的答題方式後便上場應考。雖然有幸上榜,但在第一個機關承辦的業務非常龐雜瑣碎,加班是家常便飯,經常是到家後就精疲力盡到無法再念書,於是連續二次的高考和一次三等特考便都沒考上,直到96年底才退一步勉強考上地特四等。
分發到第二個機關,比第一個機關更累,雖然不致於假日加班,但因所辦業務層級較高,所屬機關眾多,承受了很大的心理壓力,造成即使下班後有時間唸書,卻思緒紛亂、無法集中,效果很差,以致於又連續二次的高考和地特三等接連落榜。
或許是多年來累積了一定實力,雖然多次落榜但其實每次都差分在3分以內,98年高考更只差零點幾分,因此這次地特三等便是水到渠成的上榜。
高上雙師打好底,觀念架構穩穩建立!
後面工作的三年多並沒有時間再去上課,只能憑藉在高上一年多來打下的基礎再去加強。但因近年來考銓和行政法修改非常多,釋字也不斷增加,因此法規部分一定要自己隨時留意修法狀況,隨時上網下載最新條文是必備工作。
六個專業科目裡,唯一比沒接觸過真正行政機關人事業務的考生有優勢的,就是現行考銓制度。這科因為與現職工作有很大關係,可以說就是人事人員的強項,所以最新法規的修正、草案方向和實務運用,我都不必刻意去搜集,就有相當多資訊可供使用。當然,自己還是要有敏銳度及用心才行。
在高上時對我幫助最大的,要屬行政法的簡方老師和刑總的金律師。對商管出身的我來說,人事行政的六個專業科目都算全新完全沒學過,而這二位老師的課程都替我打下不錯的底子,架構和觀念都有建立起來。之後我自己再去找行政法的新修法和釋字時,都能夠自己看懂吸收;刑總的部分我在98年還買了金律師的《刑法總則經典題型》,並在他所教的架構下,把這本書從頭至尾念完,事實也證明了它的確十分受用!
對還沒考上的同學們,我建議一定要努力往高考和三等考試邁進,而且最好是主攻競爭人數較少、錄取率較高的類科。因為考上才是重點,沒考上一切免談,何況現職人員轉職系是常見的事,所以就考試策略而言,硬挑難考的去鑽是沒必要的。最後祝有志於公職的同學們都能順利上榜;但上榜不是終點,而是起點,加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