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地特三等台北市戶政,彭祥麟 新竹教育大學教育系,各科頂尖師資齊發威,成功上榜水到渠成!,高點建國醫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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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頂尖師資齊發威,成功上榜水到渠成!
考取類科:104地特三等台北市戶政
考取學員:彭祥麟 新竹教育大學教育系
推薦師資:丁律(李孝悌)、周律(周威秀)、王肇基(王國枝)
分點分班:台北班
學習型態:面授
摘要感言
我是師院94級畢業。當我實習一年取得教師證後,教師缺額驟減,教甄競爭激烈,一年只有一次考試機會,加上本身的志向並非教職,與家人討論後,便不再勉強我當教師,但還是希望能從事有穩定收入,且不易被裁員的工作,於是選擇報考公職。會選擇戶政類科,一來是因為想要直接面對民眾;二來是考試科目我能較快上手。
【各科準備要領】
「貪多嚼不爛」,故準備上我秉持著一本書主義:將老師上課的講義讀熟,若講義中對於某個主題著墨不多或者是沒有提到,但想進一步了解的話,再去翻閱相關著作,並將之補充在講義或筆記中。
行政法:
1.選擇題:將近五年考古題反覆練習,務必將題目中錯誤的選項確實訂正為正確的,並標明條號;若考題為實務見解,則須標明實務見解的出處。
2.申論題:確實審題,抓出題目中的關鍵字後,再下筆寫,注意法條引用的邏輯順序,寫完後參考補習班或解題書的答案做修正。
民法:
1.讀法條要注意幾點:(1)法條組的概念,例如:當讀到民法第192條「法定扶養義務」時,要聯想到第五章關於「扶養」的條文;讀到第1059條的「子女」時,要聯想到第1061條(婚生子女)、第1064條(準正);讀到第1138條第一款直系血親卑親屬,要聯想到第967條(直系血親定義)及第1077條第一項「與婚生子女同」。(2)有原則就有例外,考試喜歡考例外,有的是條文中的「但書」;原則要掌握,不過例外也要特別注意。
2.以上課講義及法條為主(讀熟),高點許律師的身分法(親屬、繼承)為輔(參考補充)。
3.此外,練習近五年考古題,並參考班內和解題書的擬答,修正為自己的文字敘述及排版方式。
4.寫申論時如果確定答案,可以將答案在一開始就寫出來,接著再敘述理由,敘述理由時注意邏輯,也就是條號的引用是有順序的,而非東寫一條西寫一條;若不確定答案,先敘述理由。
國籍與戶政法規:
1.戶籍法、國籍法、姓名條例要記熟,可以的話,施行細則中相關的部分一併記起來,答題時可適時引用作為補充。
2.平時,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中「親屬繼承」的部分要記熟,其他章節於接近考試時要多讀幾次,以免突然考出來,落於完全不會寫的困境。
3.答題時,視情況將立法理由或相關大法官釋字寫出,一來可擴充版面,二來讓閱卷老師知道自己並非只會背法條。
地方政府與政治
1.將憲法本文及增修條文(有關地方制度的部分)、地方制度法、財政收支劃分法讀熟。
2.與時事相關的條文要特別留意,例如:104年地特三等就考了兩題有關公民參與的題目。
3.公民投票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重點條文要特別留意。
面授課程互動性高,學習盲點立除!
高點班內提供的上課方式有面授、函授或VOD等方式,而我選擇面授班,雖然要花時間通車,但好處是可以和老師或同學互動,進而瞭解學習上的盲點,以下為專業科目上課心得:
行政法:
丁律師的講義除了在章節的開頭列出體系表外,也會適時地補充相關學說及實務見解,讓學習更全面。若時間允許,老師會帶著學生練習選擇題及申論題,針對申論題講解如何鋪陳敘述,下課時,對於同學們的問題也是很有耐心的解說。
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
周律師上課時會先從生活中的例子切入,讓學生了解立法理由,而非一開始就從用字艱深的法條下手,我認為帶對法條的背誦幫助很大,老師也會教學生運用口訣和聯想法來背法條。
國籍與戶政法規、地方政府與政治:
王肇基(王國枝)老師會整理法條組,針對不同主題寫成板書,上課時要確實抄寫黑板上的筆記,反覆複習,注意時事。除了上課,老師也會關心學生學習狀況,並給予學生鼓勵。
人口政策與人口統計:
張海平老師會針對學生的學習狀況來調整上課速度,若學生針對某項為主題或問題的講解有疑惑,老師會放慢速度,此外,根據高考及地方特考的經驗,老師上課提醒學生注意的重點,一定要記熟。
移民政策與法規:
政策部分,楊慎老師提醒要常上移民署網站注意重大政策;法規部分,老師會講解立法理由及實務如何運作來幫助學生理解法條,幫助記憶。此外,有問題寄e-mail問老師,老師會在信中詳細說明並在最短時間內回覆。
準備國考的路不輕鬆,若能找到志同道合的夥伴一起努力,互相督促鼓勵,當然會減輕心中的孤獨感;若是自己一人,不必太過擔心,只要有「適時、適度及適量的」抒發管道,無論是運動、找家人朋友聊天,還是到廟宇參拜,都可以轉換心情,讓自己能有動力繼續往前。決定了方向後,努力加強自己的實力,堅定自己的信念,離上榜就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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